榆林市洪盛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新建15万吨/年废醇及 5万吨/年废矿物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我公司拟建榆林市洪盛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新建15万吨/年废醇及5万吨/年废矿物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告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由于5万吨/年废矿物油资源综合利用不符合《陕西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8-2025)》(陕西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4月)中废矿物油等处置设施年处置利用能力不小于10万吨/年,故本项目仅建设15万吨/年废醇综合利用装置。本项目充分利用现有榆林地区煤化工项目产生无法回收的废混合醇及废乙二醇,对混醇及废乙二醇集中处理,新建榆林市洪盛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新建15万吨/年废醇综合利用项目,主要新建12万吨/年混合醇处理单元和3万吨/年乙二醇处理单元,12万吨/年混合醇处理单元主要产品为轻醇(主要为甲醇、乙醇、丙醇)、重醇(主要为丁醇、戊醇、己醇、庚醇),3万吨/年乙二醇处理单元主要产品有甲醇、乙二醇等。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榆林市洪盛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薛工 联系电话:18295990388 通讯地址:榆林市榆阳区麻黄梁工业集中区榆林市洪盛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098040892 电子邮箱:51108457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发布起,项目周边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邮件、面谈等方式反映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方面的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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