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鸳鸯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我单位现开展《石阡鸳鸯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石阡鸳鸯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开发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省佛顶山文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址:铜仁市石阡县 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如下: 项目一期以鸳鸯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为主,规划土地面积约131.34公顷。一期工程规划将严格遵守风景名胜区规划限制条件,在保护区内不设任何不符合保护条例的旅游开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湿地保护工程、湿地恢复工程、科普宣教工程、科研监测工程、防御灾害工程、景观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二期以旅游开发为主,以鸳村综合旅游区、情人谷(适建区)开发建设为主。二期工程致力于将鸳鸯湖景区打造集旅游、休闲、婚庆产业、度假、温泉康疗和养老为一体的“一站式”旅游景区。二期工程规划土地面积约652.98公顷,总建筑面积61612平方米,主要建设鸳村综合旅游区、山林康养区、情人谷探险区等功能区。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省佛顶山文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汤山镇临江社区佛顶山北路残联四楼 联系人:方经理 联系电话:17716636808 评价单位: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7785938337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 (1)委托评价单位; (2)邀请评价单位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3)进行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 (4)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 (5)环保部门审批。 评价主要工作内容:评价单位根据项目可研,研究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染源的产生和排放情况,在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调查的基础上,运用模式计算、类比分析、专业判断等手段分析、预测和评估项目在施工期及营运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出预防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论证所采取措施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提出对项目采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建议,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单位。 主要事项:①公众对项目选址的意见;②公众对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④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利益相关人可针对以上4点提出相关意见,本次公告不提供通用意见表,反馈方式见第(五)条。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我单位将在《公共参与专题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贵州省佛顶山文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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