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襄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3.0万m3/d)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东风(襄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3.0万m3/d)建设地周边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东风(襄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3.0万m3/d) 建设单位:东风(襄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址:襄阳高新区杨柳路13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13071万元,用地面积39431m2,扩建工艺拟采用“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调节池(事故池)+反应初沉+水解酸化+改良A2/O+二沉+中间水池+高效澄清池+反硝化滤池+消毒”的组合工艺,并单独设置高浓废水集水池,采用组合气浮等工艺对来水进行预处理。对工业废水来水设置接管标准,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排口排放。 现有工程概况:东风(襄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经过历次改扩建,目前已建规模2.0万m3/d,采用接触氧化、DAT-IAT生物处理工艺。其环保手续完善,各项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本次扩建完成后,污水厂总处理能力将达到5.0万m3/d。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用的治理措施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等,可能对项目区域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NH3、H2S等恶臭气体,采用生物滤池法除臭,工艺流程为:废气→封闭集气(集气管)→风机→生物滴滤→化学喷淋→15m高排气筒排放。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各种废气均可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废水:本次污水厂扩建工程采用“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调节池(事故池)+反应初沉+水解酸化+改良A2/O+二沉+中间水池+高效澄清池+反硝化滤池+消毒”的组合工艺处理,工程设计出水水质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排放要求。整体来看,本工程将大大改善小清河整体的污染情况。 噪声:拟建工程主要噪声污染源为设备噪声,主要包括:空压机、鼓风机、泵类等,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利用墙体门窗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当地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交由东风(襄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自有的热电厂进行焚烧处置;沉砂、格栅渣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理;化验废液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排放。本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地方环保规划,选址和平面布置合理。项目的建设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有利于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 建设单位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且环保设施须经相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运营期须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做到达标排放,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明显不良影响,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切实加强环境风险事故的预防和管理,将事故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在完成以上工作程序和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影响评价的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意见稿及公参表 (1)征求意见稿 (2)公众意见调查表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风(襄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襄阳高新区杨柳路13号 联系人及电话:庞工 15971012790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工 13797610810 七、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村庄居民,相关部门和各单位代表。 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如何;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它意见及建议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以填写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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