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农安12场 生猪养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建设单位:吉林农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长春市鑫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 1、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建设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 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农安县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调整产业结构,鼓励动员畜牧业龙头企业联合牧场及职工共同发展畜牧业,开辟共同致富新路。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约化养猪规模位居全国前列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我国自育自养大规模一体化的较大生猪养殖企业,也是我 国较大的生猪育种企业。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92年,历经26年的发 展,现拥有88个全资子公司和2个参股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具 有年可出栏生猪千万头、年可加工饲料近500万吨、年可屠宰生猪100万头的能 力,已形成了集科研、饲料加工、生猪育种、种猪扩繁、商品猪饲养为一体的完 整封闭式生猪产业链。吉林农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委托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吉林农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12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年5月2日取得农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本项目的批复文件,文号为农环审[2017]47号;2018年8月吉林农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向农安县环境保护局提出了该项目验收范围为年出栏10万头商品猪及其配套环保设施的环保竣工验收申请,并于2018年8月29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取得了验收意见。于2017年11月委托吉林大学编制了《吉林农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12场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11月27日取得农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本项目的批复文件,文号为农环审[2017]178号;项目投产日期为2019年5月,目前处于建设过程中。于2019年1月委托吉林大学编制了《吉林农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12场新增配套饲料中转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3月4日取得农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本项目的批复文件,文号为农环审[2019]22号;项目投产日期为2019年4月,目前处于建设过程中。 为响应国家号召、随着企业的发展需求,吉林农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决定在吉林农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12场场区扩建养殖母猪,年新增存栏怀孕母猪4500头,哺乳母猪1500头,年产优质仔猪12万头。主要建设怀孕舍、哺乳舍、无害化处理工程等,以及配套的生活区、治污区等附属设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吉林农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正式委托长春市鑫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和分析了区域自然环境现状和拟建项目基础资料的前提下,编制并完成了《吉林农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12场新增配套饲料中转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农安县环保局的热心指导及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2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吉林农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农安12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吉林农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年新增存栏怀孕母猪4500头,哺乳母猪1500头,年产优质仔猪12万头 建设地点:农安县万顺乡大成村 1.3建设内容 本项目项目建设内容见表1-1。 表1-1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 | | 主体建筑主要包括办公室、宿舍楼、仓库、伙房、多功能厅、门卫、猪舍、垃圾间、病死猪暂存间、收集池 | | 给水:依托厂区原有水井。项目用水主要包括猪饮用水、猪舍冲洗用水、生活用水、绿化用水等。 | 排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养殖区废水(猪舍冲洗废水及猪尿)、生活污水、无害化设备冲洗废水、化制蒸汽冷凝废水。项目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系统的核心技术是“黑膜沼气池”,污水处理采用“预处理+厌氧发酵”工艺,处理后的沼液用于周围农田施肥,沼渣收集后外售给农户做农肥。雨水经雨水管道排至场区外的田间地沟中。 | 供暖:项目冬季猪舍冬季取暖一方面通过猪舍墙体保温材料与外部断绝热交换,猪舍内部通风通过全热交换器进行;项目场区人员采用燃气锅炉供暖。 | | | 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的核心技术是“黑膜沼气池”,污水处理采用“预处理+厌氧发酵”工艺,处理后的沼液用于周围农田施肥,沼渣收集后外售给农户做农肥。 | 危险废物:设置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时收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 | 本项目将配备专用密封、防渗的厢式货车进行死亡动物的运输;所有危险废物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理。 |
1.4生产工艺 (1)养殖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按照集约化养殖要求设计生产工艺流程,将生猪养殖按照生长特点划分为不同生长阶段,主要可划分为配种妊娠阶段、分娩哺乳阶段。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1.png养殖过程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1-1。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2.png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3.png 图1-1 养殖过程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2)病死猪处理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中有关内容,畜禽尸体应按照有关卫生防疫规定单独进行妥善处置。染疫畜禽及其排泄物、染疫畜禽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污染物,应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的有关内容,染疫畜禽以及染疫畜禽排泄物、染疫畜禽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国家鼓励和支持对染疫畜禽、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尸体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处理费用、养殖损失给予适当补助。 根据农业部以农医发〔2013〕34号印发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病死动物的处置技术包括焚烧(直接焚烧和炭化焚烧)、化制(干化化制、湿化化制、碱解法)、掩埋法、发酵法等。 本项目在厂区建设病死猪处置区,对本场及其他分场的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设计规模日处理2t病死猪。 病死猪处理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1-2。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4.jpg图1-2 病死猪处理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3)粪污处理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粪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1-3。 粪尿产生即依靠重力通过漏粪板离开猪舍进入猪舍下部储存池,猪粪、尿液和冲洗废水泵入黑膜沼气池,厌氧发酵去除大部分有机物,产生沼液在施肥季节根据农作物需求液态施肥,沼渣外售给农户做农肥。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5.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6.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7.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8.png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9.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10.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11.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12.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13.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14.png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15.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16.png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17.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18.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19.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20.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21.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22.png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23.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24.png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25.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26.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27.png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28.png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29.png 图1-3 项目粪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工艺概述:粪便污水处理系统的核心技术是“黑膜沼气池”。粪便通过管网收集至收集池后泵入黑膜沼气池,经60d厌氧发酵去除大部分有机物,污水出沼气池后,沼液排入沼液储存池暂存,在施肥季节根据农作物需求液态施肥,沼渣收集后外售给农户做农肥。对于周围有大面积农田的养殖场,黑膜沼气池发酵后的沼液是环保高效的液态有机肥,将沼液按不同的物种稀释不同的倍数然后施肥,实现种养结合,零排放。 1.5项目的相容性分析 (1)政策符合性分析 ①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吉林省政府《关于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中指出,大力发展畜牧业,搞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调整畜牧业结构,提高畜产品品质,推进规模经营。 本项目属畜牧养殖项目,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修正)》规定的鼓励类中第一类农林业中第5项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 因此该项目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也符合地方产业政策。 ②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 本地区声环境功能区为1类区, 大气环境功能区为二类, 地下水环境功能区为三类,地表水为属劣Ⅴ类水体。本项目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时期为施工期及运营期的大气、地下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只要严格控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并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规定。 (2)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项目与我国有关畜禽养殖污染物防治的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见1-2。 表1-2 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与项目内容对比分析一览表 | | | | | | | 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理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防止污染环境 | 本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设置固粪处置区一座,将收集的粪便处理后,送至一场粪肥处理车间制作初级发酵粪肥 | | | 禁止在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 本项目选址不在水源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 护区、居民区、文化教育 科学研究区以及法律法规 规定的其他禁养区等区 域 | |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 养殖场的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水和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在场区内外设置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 | | | 新、改、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应采取干法清粪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将粪及时、单独清出,不可与尿、污水混合出;采用水冲粪、水泡粪湿法清粪工艺的养殖场,要逐步改为干法清粪工艺 | | | 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坚持种养结合的原则,经无害化处理后尽量充分还田,实现污水资源化管理 | | |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497-2009) | 新、改、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应采取干法清粪工艺;采用水冲粪、水泡粪湿法清粪工艺的养殖场,应逐步改为干法清粪工艺;畜禽粪污应日产日清 | | | 粪污处理各工艺单元宜设计为密闭形式,减少恶臭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 | |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 [2010]151号 | 畜禽尸体应按照有关卫生防疫规定单独进行妥善处置。染疫畜禽及其排泄物、染疫畜禽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污染物,应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 | 本项目拟建病死猪处置区,病死猪采用化制进行无害化处置 |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建立完备的排水设施并保持畅通,其废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制 | | | 布局集中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宜采取废水集中处理模式,布局分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宜单独进行就地处理。鼓励废水回用于场区园林绿化和周边农田施肥 | | |
表1-3 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 | | | | |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肥料等方法,对畜禽养殖废物进行综合利用”。“染疫畜禽以 及染疫畜禽排泄物、染疫畜禽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 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 本项目猪粪进入沼气池处理后综合利用;废水通过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本项目拟建病死猪处置区,病死猪采用化制进行无害化处置,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此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的规定相符 | | 《畜禽养殖业 污染治理工程 技术规范》 (HJ497-2009) | ①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应从源头控制,严格执行雨污分离,通过优化饲料配方、提高饲养技术、管理水平、改善畜舍结构和通风供暖工艺、改进清粪工艺等措施减少养殖场环境污染 ②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以综合利用为出发点,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③畜禽粪污资源化时应经无害化处理后方可还田利用,无害化处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a)液态畜禽粪污宜采用厌氧工艺进行无害化处理;沼液、沼渣不得作为同等动物的饲料,不得在动物之间进行循环 b)固体畜禽粪便宜采用好氧堆肥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 ④经无害化处理后进行还田综合利用的,粪肥用量不能超过作物当年生长所需的养分量。在确定粪肥的最佳施用量时,应对土壤肥力和粪肥肥效进行测试评价,并符合当地环境容量的要求。同时应有一倍以 上的土地用于轮作施肥,不得长期施肥于同一土地 | ①本项目严格执行雨污分离,采用合理的饲料配方和饲养技术,采用干法清粪,减少养殖场环境污染。 ②本项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以综合利用为出发点,沼渣等用于堆肥,以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③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产生的沼液满足《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1168-2006)相关要 求后施用于农田。 ④从土地消纳容量角度分析,项目运营产生的沼渣等堆肥后用于农田施肥,具有土地消纳可行性 | | | (一)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加强恶臭气体净化处理并覆盖所有恶臭发生源,排放的气体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针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与利用过程的关键环节,采取场所密闭、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扩散,降低恶臭气体对场区空气质量和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四)中小型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宜通过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加强圈舍通风、建设绿化隔离带、及时清理畜禽养殖废弃物等手段,减少恶臭气体的污染 | 本项目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扩散,降低恶臭气体对场区空气质量和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本项目选址和平面布局合理,厂区设置绿化隔离带,并及时清理畜禽养殖废弃物等手段,减少恶臭气体的污染。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 | |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环境质量 由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伊通河评价各断面W1断面COD超标0.5倍、NH3-N超标1.223倍;W2断面COD超标0.55倍;W3断面COD超标0.6倍、BOD5超标0.27倍、NH3-N超标0.67倍,说明伊通河水质不能满足GB3838-2002规定的相应水体功能要求,伊通河已受到污染。主要污染原因为伊通河上游村庄排放未处理的生活污水,随着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完善和伊通河污染治理工程的实施,伊通河的水质将会逐渐变好。 (2)环境空气质量 由现状监测数据可以看出,CO、O3、PM2.5、PM10、SO2、NO2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NH3、H2S指标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标准要求,总体来说,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3)声环境质量 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昼间和夜间的噪声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区标准要求。 (4)地下水 本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区域内地下水监测点位各标准指数均小于1,能够满足GB14848-2016《地下水质量标准》中III类标准要求。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本项目为报告书级别。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评价等级的分级方法确定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评价等级如下。 (1)地下水 ①评价工作等级 地下水评价等级的划分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相关规定确定的。 本项目可能污染地下水的因素为生产及生活污水和开采地下水,由此可能产生对厂址周围地区地下水水量及水质的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属于Ⅲ类项目。依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的主要依据,将该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 ②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三级评价以能说明地下水环境的基本情况,并能满足环境影响预测和分析的要求为原则。本项目地下评价范围以场区中心6km2的范围。 (2)地表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5.2评价等级确定规定,根据排放方式和废水排放量划分评价等级,本项目不做评价等级判定。 (3)环境空气 拟建工程正式运营后,主要大气污染物为NH3、H2S,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推荐的AERSCREEN筛选计算。根据后文筛选计算结果表明,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三级评价不设置评价范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可只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 (4)声环境 ①评价工作等级 依据项目建设类型,本次评价对项目区周边环境噪声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并进行项目噪声排放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 3096规定的1类、2类地区,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3~5 dB(A) [含,或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增加较多时,按二级评价”。本项目所在位置为乡村环境,故本环评建议场界噪声执行的1类区标准,确定本次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②评价范围 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边界200m范围内。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3.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影响畜禽场恶臭的主要原因是清粪方式、管理水平、粪便和污水处理程度。同时也与场址选择、场地规划和布局、猪舍设计、通风等有关。 恶臭的成分十分复杂,因畜禽的种类、清粪方式、粪污处理等不同而异,有机成分是硫醇类、胺类、吲哚等,无机成分主要是H2S、NH3。 (2)恶臭污染防治措施 由于猪舍的恶臭污染源很分散,集中处理困难,最有效的控制方法是预防为主,在恶臭产生的源头处理。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及《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结束规范》(HJ/T81-2001)相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生产实际,本评价主要提出如下措施减少恶臭污染物的产生: ①源头控制 a.通过控制饲养密度,并保持舍内通风,及时清理猪舍,猪粪等应及时加工或外运,尽量减少其在场内的堆存时间和堆存量。 b.设计日粮组成提高饲料利用率,尤其是氮的利用率,同时可降低猪排泄物中氮的含量及恶臭气体的排放。 c.氨基酸平衡,选择低的蛋白质日粮。补充合成氨基酸,提高蛋白质及其他营养的吸收效率,减少氨气排放量和粪便的产生量。 d.饲料中添加EM 通过饲料中添加EM,并合理搭配饲料。EM是新型复合微生物菌剂,含有光合细菌群。光合细菌群作为有益菌群,一方面抑制了腐败细菌的生长,改善有机物的分解途径,减少NH3和H2S的释放量和胺类物质的产生;另一方面它又可利用H2S作氢的受体,消耗H2S,从而减少恶臭量。 经查阅资料,大量实验表明EM微生物对粪便具有明显的除臭作用。其除臭的主要机理为:动物摄入大量的有益微生物在胃肠道内形成了生态优势抑制了腐败菌的活动,促进营养物质的消化吸收,防止产生有害物质氨和胺,使粪便在动物的体内臭味有所减轻;摄入的有益微生物和撒在地面上的有益微生物生长繁殖时能以硫化氢等物质为营养,这样由腐败产生的氨被这些微生物吸收了一部分。 ②过程控制 a.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项目采用墙体集热板、猪舍内热交换器、红外灯和水帘风机相结合进行猪舍内温度控制,降低舍内有害气体浓度,产生的粪渣等及时运至处理场所,以减少污染。 b.在猪舍设置通风口、鼓风机等换气设备,定期进行通风换气,加快排除有害气体。 c.养殖场场区等消毒应采用环境友好的消毒剂和消毒措施,防止产生氯代有机物及其他二次污染物。 d.加强场区及场界的绿化,场区绿化以完全消灭裸露地面为原则,选择适宜吸臭植物种类,广种花草树木,场界边缘地带种植双季槐等高大树种形成多层防护林带,以降低恶臭污染的影响程度。 e.对猪舍喷洒除臭剂。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下风向H2S、NH3的预测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 3.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企业发展规划,结合上述分析,本项目采用“预处理+厌氧发酵+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的处理工艺。养殖废水经处理后,产生的沼气输送至场区食堂,剩余火炬燃烧,沼液用于农肥,沼渣收集后外售给农户做农肥。 本工程污染治理工艺说明描述如下: 收集池:主要目的是为减轻后续工艺负荷,减少投资,通过物理方法去除杂质,实现减量化,均衡水质、水量。 黑膜沼气池:粪便污水处理系统的核心技术是“黑膜沼气池”。粪便通过管网收集至收集池后泵入黑膜沼气池,经60天厌氧发酵去除大部分有机物,污水出沼气池后,沼液排入沼液储存池暂存,在施肥季节根据农作物需求液态施肥,沼渣收集后外售给农户做农肥。对于周围有大面积农田的养殖场,黑膜沼气池发酵后的沼液是环保高效的液态有机肥,将沼液按不同的物种稀释不同的倍数然后施肥,实现种养结合,零排放。 沼液暂存池:黑膜沼气池出水进入出水池暂存,随后进入沼液暂存池,暂存池沼液用于周围农田农肥。 3.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地下水防治措施: (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规定,养殖场的排水系统应实施雨水和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在场内设置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用明沟布设,排水沟应采取水泥硬化防渗措施或采用水泥排水管进行输送,防止随处溢流和下渗污染。 (2)废水贮存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渗处理工艺,防止废水污染地下水。 项目沼液暂存池池壁在清场夯实的基础上采用铺设HDPE膜进行防渗,底部设置排气沟,最底部排气沟中放置排水管,并设置导流渠,以防止污染地下水,同时各废水输送管道应做到防泄漏、跑冒等。 (3)做好各池体的防渗工作,应充分考虑农田作期影响和雨季影响,能够保证有足够的容量以容纳养殖场产生的废水。各池建设时应高出地面至少20cm以上,以保证大雨时雨水不进入,污水不外溢。 (4)沼液适当施用,由企业结合天气状况、当地土地消纳能力、当地农田施肥规律等定时定量合理施肥,防治过度施肥而影响地下水环境。并且,防止在雨天进行施肥,以避免沼液随雨水垂直进入地下水,造成污染。 综上分析,建设项目场区地下水敏感性差,污染物排放简单,在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能到达有效处理,对下水水质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不会产生其他环境地质问题,因此对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是风机、水泵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猪舍 内动物叫声噪声,为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从设备选型入手,设备定货时向设备制造企业提出噪声限值,必须选择低噪声的设备; (2)对机械传动部件动态不平衡处认真进行平整调整; (3)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加强润滑作用,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尽量降低噪声; (4)要求给风机、污水处理站泵等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垫; (5)猪发出连续叫声,通常是因为饥饿或生长环境不舒适等原因,工作人员应及时对猪进行喂食,饮水,并注意猪舍内温度及其他环境因素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使猪有一个舒适的生长环境,减少叫声; (6)在场区周围及场内加强绿化,充分利用建筑的边角孔隙土地及不规划土地进行绿化,场区绿化应结合场区与猪舍之间的隔离、遮荫及防风需要进行。 可根据当地实际种植能美化环境、净化空气的树种和花草、不宜种植有毒、有利、飞絮的植物。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上述防噪措施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1类功能噪声 排放限值”要求。 3.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了妥善处置,不长期堆存,因此对环境影 响很小。但为减少固体废物在临时贮存期间产生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须严格执 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的相关要求,堆放场地应设有防渗、防流失措施。 3.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水土保持 针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引起、加剧水土流失的主要特点,按照“开发建设与水土流失防治并重”的方针,在工程施工前就水土流失方面预先与施工单位签订防治水土流失责任书,并且做好填挖土方的平衡工作,尽可能减少弃土、弃渣。在施工期,对工程拟建地尚未开发的区域不得随意破坏其原有地表植被,并约束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减少不必要的水土流失。 (2)绿化 绿化美化是一种重要的环保措施,包括种树、种草和花卉、景观等,绿化具有挡风、除尘、减噪、降低恶臭污染和美化环境等诸多功能,是改善厂址环境的主要途径之一。评价建议在厂界周边种植乔木、灌木混合林带或规划种植水果类植物带;场内各区,如养殖区、生活区及行政管理区的四周,都应设置隔离林带; 对于养殖区内的猪舍,不宜在其四周密植成片的树林,而应多种植低矮的花卉或草坪,以利于通风,便于有害气体扩散;办公生活区宜种植容易繁殖、栽培和管理的花卉灌木。 4、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环保法》第四十二条明确提出“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第五十五条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 会监督”。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应 掌握本单位的污染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对污染物排放、周边环 境质量影响进行监测。 运营期环境监测内容主要是污染源监测和必要的外环境监测。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污染源监测,并将监测报告存档。 监测项目 (1)环境空气:恶臭等。 (2)声环境:等效A声级Leq。 (3)地表水环境:COD、BOD5、SS、氨氮等。 (4)地下水环境:K+、Na+、Ca2+、Mg2+、CO32-、HCO3-、Cl-、SO42-、pH、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氨氮等。 监测频率 (1)环境空气监测频率:建议每季度监测一次。 (2)声环境监测频率:建议每半年监测一次。 (3)地下水监测频率:建议每半年监测一次。 监测布点原则 (1)大气监测布点 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并要求设置永久性采样口;场区厂界及周围敏感点。 (2)声环境监测布点 厂界四周。 (3)地下水环境 上下游水井及监测井。 5、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5.1排污口规范化内容 本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排放口规范化主要内容包括废气排放口、固废储存的规范化设置。 (1) 废气排放口图像标志 废气排放口图形符号分别为提示图形符号和警告图形符号两种,图形符号的设置按GB15562.1—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执行。 (2)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图形符号分别为提示图形符号和警告图形符号两种,图形符号的设置按GB15562.2—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执行。具体图形标志见表5-1。 表5-1 污染物排放场所标示 | 标志名称 | 提示图形符号 | 警告图形符号 | | | |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30.jpg |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31.jpg | | | |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32.jpg |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136\wps33.jpg | |
5.2排污口的管理 (1)建设单位应在各排污口处设立较明显的排污口标志牌,其上应注明主要排放污染物的名称。标志牌设置位置应距污染物排放口(源)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或采样点较近且醒目处。设置高度一般为: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上缘距离地面2m。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的有关内容,由环保主管部门签发登记证。 (3)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排污口的情况如:排污口的性质、编号、排位口的位置;主要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规律、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等进项建档管理,并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在采取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能够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环境功能区和农安县发展畜禽养殖业总体规划要求,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厂址选择合理。使用期对周围环境影响都比较小,能为环境所接受,且广大公众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项目的建成将促进畜牧业转变生产方式,加快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和区域化进程,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促进我国畜牧业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的发展,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通过现场踏查、工程分析、类比调查、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的论证,认为建设单位如能积极落实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并保证不产生污染事故的工况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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