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张黄镇阳春村委横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浦北县张黄镇阳春村委横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目前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法》(2019年1月1日实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浦北县张黄镇阳春村委横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浦北县张黄镇横山石材有限公司; 4、建设地址:浦北县张黄镇阳春村委龙湾塘村; 5、项目概要:项目位于浦北县张黄镇阳春村委龙湾塘村(中心点坐标109°26'29.12"E,22°01'15.47"N),规划矿区面积0.11km2,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30万m3/a(80.1万t/a),开采标高+127.00~+35.00m,采用露天开采方式,服务年限为8年。项目总投资850万元,预计2019年8月施工,施工期6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浦北县张黄镇横山石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浦北县张黄镇阳春村委龙湾塘村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7878767799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评价委托,成立课题组,进行前期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主要工作内容:结合项目所在地的外环境关系,针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建设方案,分析项目污染物的产生特性,提出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合理可靠的治理及处置措施,预测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从环境保护方面给出项目建设是否可行的明确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单位和居民。主要事项:①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②区域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③项目营运期主要的环境影响;④希望以何方式减缓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⑤其它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您的意见,以邮件形式或电话形式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浦北县张黄镇横山石材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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