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如实查验,现对验收内容进行一下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于2017年7月开始施工,2018年3月投入试运营。项目总占地面积3200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制砖车间、原料区、环形隧道窑、办公生活区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脱硫塔1座,新建1根高度为15m的烟囱)等,年产总量为标砖4000万块。 二、验收调查结果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环评登报告表及相关批复意见提出的环保措施,目前各项目环保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三、验收结论 本项目环评手续齐全,技术资料齐全;经现场检查,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监测结果达标,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符合该项目的环评及批复要求,充分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规范,监测结论可信,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结果,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望给予通过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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