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万和电气有限公司新能源热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1月4日,合肥万和电气有限公司在长丰县主持召开合肥万和电气有限公司新能源热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众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安徽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并邀请3位专家共9人。会议成立了竣工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后,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内(东经:E117°17′13.59″,北纬:N31°57′17.02″ ),占地约379.3亩(252832.6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域(5栋生产厂房)、研发生活设施、仓储区、动力供应工程及环保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85698.57m2,完全建成后可年产多能源集成水系统20万套、厨具30万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2013年3月编制完成,并于2013年8月14日取得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为环建审【2013】210号。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和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3378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费用为1220万元,占总投资的3.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主要包括已建成区域(3#(成品仓库)、4#车间、6#公租房、危废仓库、罐区、消防系统以及相应车间废气处理系统、环保工程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均已建设完成),其中4#综合厂房规划建设电热热水器生产线、电热水器内胆打砂线、电热内胆焊接线、电热内胆清洗线、外壳喷涂线等,实际仅建设电热水器生产线一条,年产电热水器20万套,本次4#厂房仅验收一条电热水器生产线。本次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建设基本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文件的变动情况; (2)环评文件及批复文件中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包括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情况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本次验收范围内变动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外壳丝印预装区由原规划位置为4#综合厂房中部局部二层,现调整为4#综合厂房南部局部二层; 2、发泡工艺中取消原规划的环戊烷的使用,进入取消作为环戊烷保护气体的氮气的使用; 3、发泡料由于供货厂家改变,聚醚多元醇由罐装改为桶装,原2个35m3储罐分别存储异氰酸酯和聚醚多元醇,现仅用于存放异氰酸酯,一用一备,聚醚多元醇改为桶装,存放于化学品仓库内; 4、发泡线实际生产过程中取消安装冷却塔,采用冷水机进行发泡线冷却; 5、高压配电房和空压机房位置发生调整,由厂区南侧区域调整到3#综合厂房和4#综合厂房之间。 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本阶段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车间电热水器内胆清洗线和喷粉线上清洗、脱脂、陶化等工段产生的工艺废水、废液,产品试压和试漏废水、车间保洁废水、冷却循环水排水以及职工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等。 本阶段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预脱脂槽槽液、脱脂槽槽液、陶华槽槽液、预脱脂前水洗废水、脱脂后水洗废水、陶华后水洗废水以及产品试压和试漏废水。其中预脱脂槽槽液、脱脂槽槽液和陶华槽槽液经滤纸过滤渣子后排入污水站废液暂存池内,陶化后水洗废水首先经加石灰乳混凝沉淀预处理后,然后再与内胆清洗线和喷粉前处理线上清洗废水、产品试压、试漏废水、车间保洁废水等一道进入到自建污水站(处理能力为700m3/d,处理工艺为:隔油+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处理达到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的食堂废水、冷却循环水直排水等一并排放到双凤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板桥河。 (二)废气 本阶段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电热水器内胆表面喷砂处理产生的粉尘、喷粉线上喷粉工序中产生的粉尘、焊接组装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发泡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机废气、喷粉线固化和烘干工序天然气加热炉产生的烟尘、SO2、NO2等废气、产品丝印商标过程挥发出来的少量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以及喷粉线上配备热洁环保炉在定期加热热解喷粉线上挂件用的挂钩表面树脂产生的废气。 ①喷砂粉尘:本阶段项目设置1台喷砂机位于4#综合厂房东侧区域,喷砂机自带有旋风+高效滤筒除尘设施,引风机风量为20000 m3/h,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高效滤筒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②喷粉粉尘:本阶段项目设置1条喷粉线位于4#车间内,喷粉粉尘采用滤芯+过滤网回收工艺进行处理,喷粉室回收装置引风机风量为20000m3/h,不设置排气筒。 ③发泡废气:本阶段项目在4#厂房内建有2条电热水器发泡线,在箱体发泡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成份为非甲烷总烃,发泡线上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直接引至4#厂房屋顶上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直接排放,引风机风量为30000 m3/h,设置1根15米高的排气筒。 ④喷粉线上加热固化炉废气:本阶段项目在4#厂房内布置有1条喷粉线,喷粉线上固化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进行加热,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产生的废气污染物较小,主要为烟尘、NOx 和SO2,本项目在4#厂房天然气固化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直接排放(风机风量为2000m3/h)。 ⑤焊接烟尘:本阶段项目在4#厂房设置1条焊接线,焊接线上焊接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屋顶引风机等设施,将焊接线上产生的焊接烟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式除尘系统净化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 ⑥丝印废气:本阶段项目在4#厂房南侧二层上设置丝印室,丝印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 ⑦热洁环保炉废气:喷粉线上挂喷粉件用的挂钩时间久了容易形成一层树脂层,需要定期清理,一般1个星期清理一次,采用热洁环保炉加热热解清理,热洁炉设置在综合动力房内,热洁炉废气主要是CO2和水蒸气,热洁炉产生的CO2和水蒸气直接通过1根8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钣金工艺上冲压、下料、车、钻等机加工线设备噪声,喷砂、喷粉等表面处理线上设备噪声,发泡工艺设备噪声,以及厂区内引风机、空压机、冷却塔、各类水泵等产生的噪声。本阶段项目实际噪声治理措施包括:①生产设备、动力设备等基本上位于厂房内,采取封闭式生产方式,厂房隔声。②冷却塔采取设置减振机座。③对风机应安装合适的消声设备,以降低气流噪声对外辐射,并设置减振基础,减少机器振动产生的噪声。④对水泵等动力设备设置减振机座。⑤合理布置厂区生产设备和公用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厂区中央部位。⑥主要生产设备设置减震机座,并安装减震橡皮垫。 (四)固体废物 本阶段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钣金件机加工边角料、喷砂处理线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喷粉线上滤芯收集的粉尘、以及废弃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废切削液、含油纱布、手套、陶化渣、废弃化工原辅料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废气处理产生的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环氧树脂粉末直接回用到喷粉生产线,喷砂粉尘、钣金废边角料和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进行外售,化工原料包装物由厂家进行回收,废弃过滤棉、陶化废渣、发泡废物、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以及污水站剩余污泥送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五)环境风险 制定了满足规范要求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340121-2018-033-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安徽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8月30日和2018年8月31日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厂区总排口排出的废水中pH含量两日均值为7.305,COD含量两日均值为34.13mg/L,BOD5含量两日均值为13.49mg/L,NH3-N含量两日均值为1.84mg/L,SS由于含量太低未检出,石油类含量两日均值为0.096mg/L,动植物油含量两日均值为0.206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含量两日均值为1.023mg/L,氟化物含量两日均值为0.198mg/L;各项废水污染物均能满足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 根据安徽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8月30日和2018年8月31日监测数据可知,厂区污水处理站对于污水COD、BOD5、NH3-N、SS、动植物油、LAS、石油类和氟化物的处理效率分别为64.31%、52.94%、57.85%、26.80%、8.59%、20.73%、26.27%和29.46%。各污染物的去除效率均能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时设计指标,各污染物去除效率均能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 2.废气 有组织废气:项目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高排放浓度均小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燃气锅炉标准标准限值,同时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值的要求; 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高排放浓度均小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燃气锅炉标准标准限值,同时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值的要求。 3.厂界噪声 根据安徽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8月30日和2018年8月31日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各排污口的流量和监测浓度(取平均值),项目年废水量为17290.8m3,经计算项目排放量COD:0.8645t/a,NH3-N:0.0744t/a,根据《合肥万和电气有限公司新能源热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合肥万和电气有限公司新能源热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批复文件可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限定值为COD:11.03t/a、NH3-N:0.95t/a,故本阶段项目总量控制因子实际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报告数据可知,本阶段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合肥万和电气有限公司新能源热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本阶段环评审批手续齐全,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废水、废气、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通过阶段性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1、根据本阶段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贮存期限等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点的建设;补充项目产生的不同种类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2、企业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营运期环境监测计划,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自觉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日常环境监管。 3、结合《2018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要求,适时优化挥发性有机物的处理措施。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合肥万和电气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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