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太平镇上谢家狮子砠石场年产30万吨碎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宁远县太平镇上谢家狮子砠石场年产30万吨碎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的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远县太平镇上谢家狮子砠石场年产30万吨碎石建设项目 工程概况:宁远县太平镇上谢家狮子砠石场地址位于宁远县太平镇上谢家村五组,总投资300万元。该矿山属于系老矿山,已开采多年,早期年设计生产能力为10万t/a;2018年矿业权人向宁远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了调整采矿权范围的申请,各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经实地踏勘测量后同意、批准了其申请,调整后的矿山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为0.0169km2,开采标高为+400m~+340m,有效期为2018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29日,矿山设计露天开采,台阶式采矿,公路-汽车运输方案,年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t/a。 本项目改扩建后,利用其现有的加工区、排土场、办公区、运输公路等工程,不新建建筑物,只进行对其进行少部分改造、完善。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对策、措施要点 1、水环境影响:项目内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内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矿区周边旱地灌溉。淋滤水经排水沟收集淋滤水并引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由罐车抽运回用至采区、道路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采矿区洒水抑尘使用。 2、大气环境影响:钻机钻孔采用湿式作业,减少粉尘的产生量,在爆破前、爆破后及时洒水降尘等措施,可大大减少爆破粉尘产生量,装卸区或采矿平台周围设置临时挡风设施,减小风速。对矿物及时清运,减少其堆放时间。通过控制车速和清扫路面,定期洒水控制运输扬尘产生。将破碎、筛分设备均进行密闭收尘,在破碎、筛分设备处设置抽风口,将含尘废气一起送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在胶带运输系统及下料口设置自动喷淋系统进行喷淋洒水降尘。 3、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爆破噪声及运输噪声,经过采取措施、距离衰减、绿化吸收后,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值(昼间≤60dB(A))。 4、固体废物:废石、沉淀池污泥集中分类收集堆放,外售做建筑材料;剥离物(表土)暂存在矿区的排土场处,用于后期复垦、绿化用土使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暂存与密闭储存间,定期与砂石一同外卖,除尘灰可用作砖厂、建筑材料厂等原材料,做到资源回收利用;废旧皮带收集后交由正规废品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和风险管理,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生态环境可以得到有效恢复,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注意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等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工程区域附近住户及相关利益团体和个人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根据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您是否支持本工程的建设,并简述理由; (2)您对本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 (3)您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映您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报告,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通过信函、电子邮件(E-mail)、传真、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我公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后。 建设单位:宁远县太平镇上谢家狮子砠石场 联系人:谢国生 联系电话:13974640573 电子邮箱: 地址:宁远县太平镇上谢家村五组 邮编:425699 5、征求公众意见期限: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19-4-26——201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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