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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采油厂油土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吐鲁番采油厂油土修复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吐哈油田吐鲁番采油厂采油工区,拟将雁木西废渣场、葡北渣场、红连渣场和胜北渣场现存油土按照相应比例,投入修复剂通过挖掘机的搅拌,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油土11013.64方。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分公司吐鲁番采油厂 项目联系人:杨志 联系电话:136049080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联系人:郭庆 联系电话:024-24802163 四、环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和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公众参与由建设单位负责开展并编制公众参与说明书。 2、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通过公众参与,可以使公众更好更有效地了解建设项目,将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以便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使项目发挥更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建设项目环保公告将至少公示十个工作日。自环保公告公示之日起,建设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公告之日起十工作日内,可向建设项目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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