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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江西吉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泰和浪川二期风电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国家电投集团江西吉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泰和浪川二期风电场项目需进行公众参与,向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公布项目基本信息,以便于征求公众意见,为此,该项目按照有关要求将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江西吉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泰和浪川二期风电场项目 建设单位:国家电投集团江西吉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水槎乡新桥村至坑西村一带山脊上 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总投资约43409.07万元,选址位于泰和县水槎乡境内山脊上,距离泰和县城约 38公里,风电场范围内山脊总长约 6km,海拔位于640m~768m 之间。工程共设有20台3MW风机,设计总容量60MW。设有风机基础等主体工程;施工检修道路、进场道路等辅助工程;供水设施等公用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站、固体废物暂存房、弃土场等环保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江西吉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大桥西路9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60700151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1338708767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现根据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征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电话、电子信箱、邮寄信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吉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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