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MR.tellen 于 2019-4-28 14:06 编辑
安阳诺丁安阳马家乡3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外送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6日起施行)的有关要求,我公司安阳诺丁安阳马家乡3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外送线路工程竣工后,应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我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编制完成了《安阳诺丁安阳马家乡3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外送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按照规定组成验收工作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对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规定,我公司现将《安阳诺丁安阳马家乡3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外送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全本内容和验收意见公示于本网站,并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于2019年4月28日-2019年5月27日(20个工作日)时间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实名方式向我院反馈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13921118054 通讯地址:安阳市龙安区马家乡科泉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