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兴隆乡兴隆畜禽屠宰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抚松县兴隆乡兴隆畜禽屠宰场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抚松县兴隆乡兴隆畜禽屠宰场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抚松县兴隆乡板石村 (5)建设规模:年屠宰肉牛15000头、羊20000只、驴1000头、食用犬8000只 (6)总投资:本工程总投资估算为160万元 二、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的环境影响结果表明: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大气环境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生态环境影响几个方面。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是扬尘和粉尘。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暴雨的地表径流夹带大量泥砂、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对水环境污染。施工期噪声来自于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噪声。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体现在土地占用、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针对施工期对区域造成的不利影响,认真落实建设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可有效的减免和控制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2、营运期污染治理措施 (1)水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待宰间动物代谢过程产生的粪便废水、屠宰过程产生的屠宰废水、洗车过程产生的洗车废水、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其中粪便废水、屠宰废水、洗车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三级标准后,由罐车运至抚松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2)大气环境 锅炉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拟建锅炉房,内设0.5t/h生物质蒸汽锅炉一台,为企业供给生产与生活供热;根据企业用热需要,项目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量约为300t/a,锅炉烟气排放参考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燃煤锅炉排放标准。拟建锅炉设计采用袋式除尘设备对产生的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烟气通过25m高烟囱高空排放。 恶臭治理措施: 企业对屠宰车间、待宰圈设室内排风系统,将恶臭气体收集进入排风通道,排气筒设活性炭净化装置,净化后的废气由15m高排气筒排出。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封闭建设,然后将收集的恶臭气体进行脱臭,建议采用活性炭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臭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及辅助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应采用低噪声空压机,对基础做减震处理,空压机房做封闭隔音处理及生产车间生产时关闭窗门等措施,经墙壁、围墙和距离衰减后,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 (1)一般工业固废主要:生活垃圾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中产生,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待宰间粪便及胃容物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稳定、消毒后,与用作农家肥;锅炉炉渣、布袋除尘灰全部袋装清运至周边农田做肥料;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带走。 (2)病死牲畜 原料牲畜均经过检疫后方购回,并且在屠宰前6个小时被运到屠宰厂,在屠宰厂内存留时间极短,故屠宰厂内出现病死牲畜极少,一旦出现病死牲畜,送至万良镇大方村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或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持有异议,请在10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抚松县兴隆乡兴隆畜禽屠宰场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15943950777 联系地址:抚松县兴隆乡板石村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内蒙古亿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621481856 环境影响报告全本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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