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恒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100万吨/年焦化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以下简称《公参办法》)的规定,现对甘肃恒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00万吨/年焦化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建设影响的公众、关心《报告书》建设的公众、专家、组织对《报告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报告书》建设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的目的。 一、《报告书》概况 甘肃恒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00万吨/年焦化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称《报告书》)甘肃恒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靖远县银三角经济开发区南区,创建于1967年10月,主要从事洗煤和焦化产品的生产经营,为当地唯一一家焦化公司,也是甘肃省最早的唯一一家独立焦化厂,公司现有土地180亩,现有职工300多人,公司为了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于2008年底在原址上进行技术改造,实施了70万吨/年焦化工程技改工程(以下简称“原工程”)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8年11月由兰州大学编制完成,于2008年12月5日,原甘肃省环境保护局以甘环开发〔2008〕139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项目进行了基础建设后,由于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4年对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进行了修订,环境保护部于2012年出台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因此,建设单位为了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的相关准入及污染物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标准的要求,对原建设工程进行停工,拟直接建设100万吨/年焦化工程(以下简称“变更工程”),并提高环保设施效率。 1变更工程基本情况 变更工程后生产规模年产1013620t冶金焦,焦(冶金焦)煤(洗精煤)产率为77.29%,同时副产焦炉煤气43138.445万m3/a,其中20263.079万m3/a用于变更工程焦炉及化产管式炉生产,1900万m3/a用于变更工程锅炉燃料,其余22875.366万m3/a外售给靖远兴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已建成投运且已与建设单位甘肃恒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供气协议)。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恒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甘肃白银靖远县甘肃靖远东湾镇银三角开发区 联 系 人:梁守国 联系电话:1869314668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白岩书院74号4号楼第三层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1300873172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第一次信息公告→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现状调查、监测→现状、预测评价→提出预防或减缓措施→第二次信息公告→征求公众意见→报告书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工程及周边地区的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评价工程区域环境特征,分析建设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要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给出环境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对区域河道开发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报告书区布局是否合理、区域开发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对区域开发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看法、对区域开发的公众参与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进行重点调查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书信、电话、电邮等方式,也可通过公式链接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真实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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