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亚星石业有限公司西三镇凤凰村饰面用灰岩矿年产3万立方米饰面用灰岩矿改扩建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红河亚星石业有限公司西三镇凤凰村饰面用灰岩矿年产3万立方米饰面用灰岩矿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红河亚星石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弥勒市西三镇凤凰村委会、者一村委会 建设内容:年产3万立方米饰面用灰岩矿,并配套建设石材加工区,加工区年产大理石抛光板和大理石工艺品50万平方米,废料碎石加工及堆料场、管理用房、进场道路等建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红河亚星石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亚增 联系电话:18008733368 通讯地址:弥勒市西三镇腻黑村西三石材工业区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3312555143/0871-67393937 通讯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321号附3-2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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