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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启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马关县咪湖河一级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马关县咪湖河一级水电站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应进行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内容等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马关县咪湖河一级水电站工程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主要内容:咪湖河一级水电站位于马关县与河口县的界河—咪湖河中段,堡堡寨村民委寨脚,属无调节径流式引水电站。最大水头128.6m,设计水头124.5m,设计流量4.0m3/s。咪湖河属红河流域泸江水系,系响水河下游段右岩一级支流,全流域位于东经104°00′″~104°18′02″,北纬22°47′20″~23°04′34″,流程50.2km,径流面积504km2。咪湖一级电站,距马关县约40km,坝址以上河长35.2km,集水平积305km2,年平均流量10.4m3/s,总装机4000千瓦(2×2000千瓦),年发电量2660万度,年利用小时6500小时。该电站主要由拱形浆砌石阶梯溢流重力坝、引水渠道(其中隧洞长293m)、压力前池、泄水槽、压力钢管、主附厂房、升压站、厂区道路、尾水工程等枢纽工程组成。工程概算投资2178.02万元,实际总投资202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马关启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郭总 联系方式:1357762883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871-6457873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1)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及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2)进行工程分析、现状调查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和评价;(3)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分析,并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4)采取信息公告和公众意见调查及分析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工作;(5)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明确的建设项目可行与否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包括:(1)被征询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2)您认为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如何;(3)您认为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能否接受;(4)您认为该项目对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用如何;(5)您对本项目所持态度;(6)您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上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公众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 (七)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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