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申丰食品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公示
我公司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下发的《关于公布 2018年全省清 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18〕49 号)要求,在重点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公布后对公司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现将公司基本信息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商丘市申丰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宁陵县阳驿乡东首,于 2015年投产,总投资 6000万元,占地面积 7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 2.6万平方 米。企业以屠宰加工为核心进行生产,属于农副食品加工行业,产品主要有鲜、冻猪肉产品、肉制品。鲜、冻猪肉产品主要品种有屠宰副产品类、分割肉类、骨类、膘类等,肉制品产品主要为肉松肉干。
二、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企业生产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燃料燃烧废气,由8m高排气筒,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限值,达标排放;焚烧炉废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3中排放限值,高空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燎毛炉废气、污水处理站、生猪待宰及屠宰环节产生的恶臭气体等,污水处理站生猪待宰、屠宰环节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采用定期洒水、喷消毒水,合理通风等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处氨气、H2S监测浓度最大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2、废水
公司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废水主要为屠宰生产车间产生的屠宰分割生产废水;盥洗污水、食堂污水及冲厕水等生活污水。废水总排放量为约80437.5t/a,由厂区污水处理站采取“格栅+隔油沉淀+调节池+ABR水解酸化池+一级A/O池+沉淀池+二级A/O池+沉淀池+混凝沉淀池+消毒池”工艺,处理后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表3畜类屠宰加工二级标准要求及直排河水质要求,排入东北侧洮河。
3、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屠宰生产系统产生的猪粪便、屠宰加工过程产生的鬃毛、肠胃内溶物、屠宰废弃下脚料以及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和员工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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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设置通风设备,喷洒灭蝇蛆药剂,并及时清除猪舍粪便和清扫猪舍;粪便清理至污泥临时堆场堆存,外运做有机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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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经水冲洗至车间外沉淀池,分离后,固废由小车送至污泥暂存间,冲洗水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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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商丘市申丰食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金永康
电 话:15082979285
四、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及联系方式
清洁生产审核机构: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庄工
联系电话:13903707833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及时通过电联方式反馈企业或清洁生产审核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