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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顺特化工有限公司 2000 吨/年原甲酸三甲酯、1000 吨/年 DL-泛解酸内酯、200 吨/年 S-氰醇项目 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抚顺顺特化工有限公司 2000 吨/年原甲酸三甲酯、1000 吨/年 DL-泛解酸内酯、200 吨/年 S-氰醇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查阅全本报告见附件1,如需查阅纸质版办稿表可联系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抚顺顺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连博 联系电话:15898373142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城乡路52号
评价单位:辽宁中环祥瑞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中山大街一段25C号
联系人:赵志国 联系电话:13942359009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三、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好意见后发送至邮箱:shuntehuagong@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8日
抚顺顺特化工有限公司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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