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法官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二次公示
山阳县法官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环保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法官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法官镇大寺庙村水稻组瓦子沟,行政区划隶属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法官镇管辖。拟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量近期为22t/d(远期26t/d),项目总占地20204.990m2,填埋区库容18.14万m3,设计使用年限9.81年,总投资1719.36万元。
本项目的污染物主要为垃圾填埋过程产生的渗沥液和垃圾填埋气体。填埋场产生的渗沥液、生产及生活污水进入渗沥液集液池,采用回灌方式处理。垃圾填埋气体采用设置填埋气导排系统,导出后排至到大气中。垃圾的运输采用拉臂式集装箱运输车。填埋作业过程中严格按卫生填埋作业,坚持做到日覆盖、中间覆盖,对垃圾填埋过程中产生恶臭气体得到有效的控制。对蚊蝇虫害采取定时喷药、及时清扫的措施。填埋场四周设4.0m高永久防飞散网,并在填埋区周边设4m高、10m宽的绿化隔离带。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和加强运营期的管理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的相关人员。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征求意见范围内的公众及社会团体可通过信件、电话和电子邮件等形式,与本公司或环评单位联系,提出宝贵意见。
四: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山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樊林
联系电话:15353302389
(2)环评单位: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纪湘云
联系电话:177 9125 5939
电子邮件:463482639@qq.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向阳路2号18-1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