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太和县巨久塑业有限公司特委托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造纸年产10000吨系类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4月16日由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系类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太和县巨久塑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肖口有色金属循环经济示范园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8000平方米,设计总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其中建设生产车间5500平方米,仓库3500平方米,综合办公楼600平方米,购置塑料挤压机、高速混料机等机械设备,形成年综合利用废旧塑料10000吨,生产塑料管材6500吨,系类塑料制品3500吨生产规模。项目于2019年4月18日经宿州市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予以备案,备案号:2019-340000-29-03-008562。 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太和县巨久塑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80753888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工 联系电话:18055192413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2次。 ⑤建设单位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⑥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污染源现状监测与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建设地区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身份证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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