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洪雅县茂源石材厂委托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3261号)对“新建建筑用砂岩开采及加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环评情况进行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石材加工区位于高庙镇潜池村1组,占地面积4.97亩,设计产能为年加工砂岩1.0万m3;矿山位于七里坪镇鲜湾村3组,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区面积为0.4924km2,开采标高1000m-930m,设计产能为年开采砂岩1.5万m3。项目排放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固废等。工程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各项污染物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使项目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洪雅县茂源石材厂 联系人:唐总 联系电话:18990397160 联系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高庙镇潜池村1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邹工 联系电话:18328418630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B座 四、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拟采用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您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邮寄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高庙镇潜池村1组 洪雅县茂源石材厂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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