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项目名称: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建设单位: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海东项目区、谢尔塔拉项目区和陈旗项目区规划用地范围。 (1)海东项目区东至团结村,南至滨洲铁路,西至G301 国道,北至海拉尔河防洪堤, 规划用地面积约 24.0 平方公里。 (2)谢尔塔拉项目区东至海拉尔区边界,南至谢尔塔拉办事处,西至过境公路,北 至呼伦贝尔中心城区边界,规划用地面积约 44.0 平方公里。 (3)陈旗项目区东至露天煤矿,南至 301 国道,西至浩特陶海,北至呼伦贝尔中心 城区边界,规划用地面积约 6.3 平方公里。 (4)经开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74.3 平方公里。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内蒙古环科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如下: (1)在规划纲要编制阶段,收集与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环境政策和产业政策,对规划区域进行现场踏勘,初步调查环境敏感区域的有关情况,识别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分析提出规划实施的资源和环境制约因素。 (2)在规划的研究阶段,对不同规划方案实施的资源、环境、生态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综合论证不同规划方案的合理性,提出优化调整建议。 (3)在规划的编制阶段: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编制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方案,提出环境管理要求;如果规划选择的方案资源环境无法承载、可能造成重大不良环境影响且无法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或减轻对策和措施,以及对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的程度或范围尚无法做出科学判断时,应提出放弃规划方案的建议。 (4)在规划上报审批前,应完成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与审查,并提交给规划编制机关。 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 ⑴总则;⑵规划概述与分析;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⑸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⑹规划实施的资源承载力分析;⑺环境风险评价;⑻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⑼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⑽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⑾公众参与;⑿环境管理、监测计划与跟踪评价;⒀评价结论。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事项为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是否合理、环境影响可接受程度。 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欢迎关心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人士对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咨询方式提出意见并得到答复。欢迎关心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的人士对本次规划环评提出有关建议。 建设单位: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曹鑫艳 联系电话:18547099986 环评单位:内蒙古环科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二东 联系电话:1384811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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