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云南红河销售分公司弥勒东风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加油站建设地点位于弥勒市东风农场东风路旁。项目占地4649.53m2,站房建筑面积为168m2,加油区设置加油机4台,加油枪数16枪(卡机联接式,油气回收型),设置4个加油岛。设30m392#汽油罐1台,30m395#汽油罐1台,30m398#汽油罐1台,30m30#柴油罐1台,罩棚面积为572 m2。项目总投资1543.6992万元,为二级加油站。年运行365天,每日工作时长为8:00~22:00。劳动定员为9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工作人员2人。 二、环境管理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销售分公司弥勒东风加油站项目《环评》、《应急预案》及管理部门批复等文件资料齐全,各项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环保设施运转正常。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环境管理措施基本落实,环保工作到位。企业在建设中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 三、主要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 1、废气:项目分别针对汽油卸油、加油工艺设置了油气回收装置,汽油加油枪油气回收装置12套、卸油油气回收装置1套。项目油气管线和所联接法兰、阀门、快接头以及其他相关部件都保证密闭性,严格按规程操作和管理油气回收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并记录备查。 2、废水:项目规范设置雨污分流管网,建设1座15m3的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建设1座15m3的隔油池对项目区废水进行处理。目前,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项目生产设备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通过隔声、建筑墙体阻隔及距离衰减进行处理,项目内四周均种植了乔、灌、草复合型绿化植物,项目内加强了车辆进出管理,车辆噪声得到有效控制。 4、固废: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清罐油泥、隔油池油泥,含油固废。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清罐油泥、隔油池油泥、含油固废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其中清罐油泥和隔油池油泥清掏产生后直接清运,不在库区贮存,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 四、验收监测情况 1、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无组织油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油气回收装置能够有效回收卸油、加油时产生的油气,经处理后油气实现达标排放。 2、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南侧厂界外噪声超过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超标原因主要是道路车辆噪声影响。项目东侧、西侧、北侧厂界外噪声均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即: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五、验收监测报告结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销售分公司弥勒东风加油站项目自立项到投入试运行的全过程,能够执行环保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建议;设施运转正常;管理措施得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项目污染物已按照环评及批复中的对策措施进行了有效控制。各环保设施均正常稳定运行,项目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建议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予以公示,接收社会监督。反馈意见受理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18787351009 联系人:杨工 通讯地址:弥勒市东风农场东风路旁 公示期:2019年5月14日—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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