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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天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南通国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新建年加工5000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淮安天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拟在洪泽区经济开发区砚马河路南侧,投资2000万元新建年加工5000吨塑料颗粒项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主要为破碎粉尘废气、热熔挤出有机废气、污水处理站及原料暂存区产生的恶臭废气等,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后可以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本项目粉尘、非甲烷总烃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预测表明最大落地浓度可以达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对评价区域环境保护目标影响不大。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规定,无组织排放有害气体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以生产车间为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2)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接管至洪泽清涧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洪泽尾水生态廊道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入海水道南泓,项目建成后对纳污水体造成影响较小。 (3)拟建项目对项目高噪声设备声源采取综合治理,有效地消减厂界声级值,预计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会改变厂界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拟建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废都能妥善处置,因此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附近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建设项目针对生产废水的特点,拟采用“二级混凝沉淀”的处理工艺。同行业调查结果表明,只要设计参数与设备选择合理,废水经拟用工艺净化后达接管要求是可行的,尾水也不会影响洪泽清涧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2)项目污水处理站、原料暂存区恶臭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采取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可达标排放;粉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热熔挤出非甲烷总烃废气经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各项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拟建项目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3)建设方对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拟采用隔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同时对厂区进行合理布局,以起到隔声降噪的效果。 (4)拟建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等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固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不外排,固体废物对环境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和有害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拟建项目选址于洪泽区经济开发区,项目的实施与该地区的规划要求是相适应的; (3)拟建项目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 (4)拟建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5)拟建项目采用的污染治理工艺合理,已将产生的污染物总量大幅度削减,排放量较小,总量指标可在区域内平衡。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区域内的公众是本次调查的重点,同时,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都可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公司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9127182 联系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369号B座1003室 联 系 人:杨工 建设单位:淮安天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奕18602506095 淮安天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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