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15号)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增资建设京东方(苏州)智造服务产业园变更项目 项目性质:迁建+扩建 投资总额:402200万元 行业代码:C3951电视机制造C3969其他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田路和乌金路交口,本项目项目东侧为长田路、空地;项目西侧为常台高速公路(G15W);项目北侧为乌金路、周湖线(云龙东路);项目南侧为空地。 项目概况: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建设京东方(苏州)智造服务产业园变更项目投资40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项目定员6647人,本项目年工作250天,实行二班制,一班8小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必将形成新的开挖面,由于土体结构的扰动破坏了原有地貌和地表植被,使土壤的抗蚀能力减弱,造成施工区域的水土流失会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但因项目基础的开挖工程不大,建设期不长,并且在施工过程中建设方会采取包括设置临时拦挡、临时排水沟、临时种草和表土剥离等临时水土保持措施,在施工结束后建设方会采取包括设置挡土墙、综合护坡、截水沟、排水沟、排水暗沟、土地整治等工程措施以及绿化、种草等植物措施进行水土防治工作,而且在本项目建成后,厂区内将进行道路硬化和绿化,这些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采用使得施工期形成的水土流失可以得到较好的控制。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燃烧天然气时产生的燃烧尾气、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漆雾和VOCs、PCB板卡生产工艺中回流焊和波峰焊中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和VOCs。VOCs排放标准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及表5排放限值;漆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SO2、NOx、烟尘)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 燃烧尾气收集后分别经8m高排气筒(DA001-DA008)有组织排放、喷漆工段(喷漆、调漆、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水帘幕+水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PCB板卡回流焊和波峰焊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和VOCs收集后经“滤筒+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本厂区及周围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高度为20m,因此本项目设置排气筒高度为25m较合理。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喷漆工艺中未收集的颗粒物(漆雾)和VOCs、PCB板卡生产工艺中未被收集的锡及其化合物和VOCs以及擦拭过程中产生的VOCs。 根据估算结果及评价等级判别表,正常工况下本期项目污染物最大占标率出现在颗粒物指标,最大占标率为8.88%(处于1%~10%之间),为二级评价,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弱,在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改变现有空气质量类别。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二级评价不需要进行进一步预测和评价,只需要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见表7-2、表7-3及表7-4)。 针对无组织排放废气,各个污染物应以生产车间为起算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以内时,级差为50m,但当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气体的Qc/Cm值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该高一级”。故本项目应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其中喷漆车间设置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PCB板卡生产车间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整机车间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现场调查表明,该卫生防护距离内并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设置要求。 2、废水 项目水实行雨污分流制,清下水和雨水通过雨水管网就近排入附近水体,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接管至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运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放至吴淞江。产生废水总排放量为1750t/a,生活废水总排放量为169498.5t/a,在污水厂的设计负荷内,并且各污染因子都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污水厂的接管标准),废水较易处理,对污水厂基本不造成冲击,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电视生产线、显示器生产线、创新应用生产线及商显生产线等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在采取相应的防噪、降噪、消声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副产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背板、废灯条、废标签、废灯线、废反射片、废螺丝、废扩散板、废棱镜片、废框料、废OC泡棉、废X-PCB板、废铝箔、废水性漆包装桶、废乙醇包装桶、废正庚烷包装桶、废碳氢清洗剂包装桶、废线束、废麦拉、废摄像头、废无尘布、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滤筒、废锡渣、锡膏(含助焊剂组份)包装瓶、红胶包装罐、白胶包装罐、废弃擦拭纸以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废弃擦拭纸、废漆渣、废滤筒及废过滤棉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日产日清,废包装材料、废背板、废灯条、废标签、废灯线、废反射片、废螺丝、废扩散板、废棱镜片、废框料、废OC泡棉、废X-PCB板、废铝箔、废水性漆包装桶、废线束、废麦拉、废摄像头、废锡渣收集后外售给利用单位,废乙醇包装桶、锡膏(含助焊剂组份)包装瓶、红胶包装罐、白胶包装罐、废弃擦拭纸、废正庚烷包装桶、废碳氢清洗剂包装桶、废无尘布、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机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优于国内平均水平,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按当地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排放总量指标进行控制;项目建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使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和实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来说,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公示网页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沿线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工 联系地址:吴江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田路和乌金路交口 联系电话:18662527066 邮编:21520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15号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南街道星立万广场1幢435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5-843399216 电子信箱:697175163@qq.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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