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龙鼎集团德兴市鼎丰窗饰材料有限公司(原德兴市鼎丰窗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PVC百叶窗和60万平方米木质百叶窗建设项目(一期年产60万平方米木质百叶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说明 2019年1月17日,江西龙鼎集团德兴市鼎丰窗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根据《江西龙鼎集团德兴市鼎丰窗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PVC百叶窗和60万平方米木质百叶窗建设项目(一期年产60万平方米木质百叶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参加验收会的有德兴市环保局(验收固废)、江西瑞彼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和会议邀请的专家共6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成员和与会代表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一期)位于德兴市香屯工业园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17°33′5.4″,北纬28°59′28″)。占地面积38亩,主要建设有3栋生产车间(1F)、1栋仓库(1F)、1栋办公楼(5F)、1栋宿舍楼(5F)、1栋门卫(1F)及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为27000m2。项目以木片为原料,经切断、砂光、喷边、热压、着色、干燥、冲孔、组装、检验、包装等工序生产木质百叶窗,年产木质百叶窗60万平方米。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年1月,建设单位委托深圳市福田区环境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德兴市鼎丰窗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PVC百叶窗和60万平方米木质百叶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16年12月31日得到德兴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德环评字[2016]70号)。2018年德兴市鼎丰窗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PVC百叶窗和60万平方米木质百叶窗建设项目执行主体由德兴市鼎丰窗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西龙鼎集团德兴市鼎丰窗饰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7月4日德兴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德兴市鼎丰窗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西龙鼎集团德兴市鼎丰窗饰材料有限公司办理了变更手续。 项目2015年7月开工建设,2016年10月竣工投产。项目自投产以来未发生环境污染纠纷事件、未受到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申请排污许可证。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5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6万元,占总投资的11.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江西龙鼎集团德兴市鼎丰窗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PVC百叶窗和60万平方米木质百叶窗建设项目(一期),生产规模为年产木质百叶窗60万平方米。 (五)验收时间 根据项目环保管理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18年7月委托验收监测单位承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接受委托后,验收监测单位于2018年7月23-24日派出技术人员进厂进行了现场勘察,核实了项目配套环保治理设施的建设情况、查阅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基础上,并进行了验收监测,依据验收监测结果以及现场勘察情况编制本验收监测报告。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项目生产工艺、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水帘喷漆废水。 生活污水经改良型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管网排入乐安河;水帘喷漆废水循环利用,定期更换后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着色、干燥工序产生的废气、喷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裁断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 着色、干燥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工位上的集气罩收集,进入一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边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2套水帘喷淋+2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切断、砂光工序产生的的粉尘经中央集尘管收集进入集尘房,经简易布袋除尘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切断机、砂光机、烫平机、冲孔机、UV干燥机和精密辊涂机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墙壁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综合降噪。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切断冲孔产生的废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回收单位利用。厂区建有一座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 危险固废:废活性炭、水帘喷淋废液、漆渣、废小油漆桶交由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已签委托协议)进行处置;大废漆桶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厂区建有一座12m2危险废物暂存间。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五)其他设施 1、厂区清污管网建设 项目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雨、污水排水管网。 2、排污口规范化 规范设置了排污标识牌。 3、环保管理情况 企业制定了《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安排了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四、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放口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的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着色干燥废气排放口和喷边废气排放口中苯、甲苯、二甲苯的监测值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VOCs的监测值满足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中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厂界外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的监测值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测限值,VOCs监测值满足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测限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夜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总量控制指标 废水中排放的CODCr、NH3-N均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5、卫生防护距离 生产车间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认真审阅相关技术资料,结合现场踏勘,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公示期:2019年5月16日-2019年6月15日 举报电话:17379334397 公示地址:环评爱好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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