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0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新版)认证技术改造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四川明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四川明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10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新版)认证技术改造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保部令第4号)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将该项目的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2010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新版)认证技术改造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龙路1号 建设单位:四川明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均为企业自筹 审批部门: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废气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影响分析: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中药类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相关标准后,排入园区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最终进入涪江,项目废水对区域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分析:噪声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固废均有明确去向,去向合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风险分析: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物品未构成重大危险源,通过采取一系列风险防范措施,可有效地控制危险化学品使用风险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气治理措施 (1)工艺粉尘 经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楼顶高空排放; (2)中药异味 设抽排风机及专门的排风管道将异味气体接至屋面排放 (3)乙醇废气 经水喷淋装置吸收后,接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楼顶排放 (4)锅炉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 (5)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项目产生的废气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废水治理措施: 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中药类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相关标准后,排入园区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最终进入涪江。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及动力设备等运行,已采取的主要措施为合理布置噪声源;高噪设备采取设备减震、厂房隔声措施,减少车间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项目废物处置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危险废物中废活性炭等送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废物中包装固废收集外售;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去向明确。 5、风险防范措施: 为防范环境风险,项目设置单独油漆贮存区等应急设施,配置应急设施和人员,制定应急预案,积极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组织员工和群众进行事故应急演练。通过上述措施,环境风险能够得到有效防范。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地方规划及环境功能规划,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2、本项目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做到达标排放;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接受。 3、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六、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请致电:15108484097 联系人:张经理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单位、居民以及任何关心该项目建设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建设单位打电话、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境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9号1幢8层804室 联系人:李水运 联系方式:13911071137 十一、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明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5108484097 地址: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月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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