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概况 咪湖河一级水电站位于马关县与河口县的界河—咪湖河中段,堡堡寨村民委寨脚,属无调节径流式引水电站。最大水头128.6m,设计水头124.5m,设计流量4.0m3/s。咪湖河一级电站,距马关县约40km,坝址以上河长35.2km,集水面积305km2,年平均流量9.0m3/s,总装机4000千瓦(2×2000千瓦),年发电量2660万度,年利用小时6500小时。该电站主要由拱形浆砌石阶梯溢流重力坝、引水渠道(其中隧洞长293m)、压力前池、泄水槽、压力钢管、主附厂房、升压站、厂区道路、尾水工程等枢纽工程组成。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验证 2. 1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期间因水库蓄水、大坝阻隔,对水库周边陆生生态环境、水生生态环境及区域鱼类资源等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所在流域鱼类种数没有发生大的变化,但是数量有所减少;对陆生脊椎动物造成的影响较小;植物种类和数量与环评时基本一致,对保护植物没有构成直接影响。 2.2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区域属于农村环境,工程区地处深山峡谷区,人口稀少,周围无空气工业污染源,调查范围内空气清新,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环境空气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2.3水环境影响 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食堂废水设置隔油池进行预处理后排入化粪池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行处置,经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以及排放标准后晴天回用于项目区域绿化灌溉,不外排,雨季暂存于化粪池待晴天回用,项目运行期间应加强管理,避免废水排放。 2.4噪声影响 为减小噪声对厂房内值班人员的影响,建设方已将控制室(工作人员操作间)与水轮机房分开设置,其中间用墙体隔离,隔音效果较好,电站运行噪声对操作人员的影响较小。 2.5固废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有效的收集处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3预防或者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电站在后续运行过程中,应当完善流量下泄措施,安装在线监控和流量计,及时与环境监管部门联网,以便环保部门进行监管,加强电站安全管理,按电站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 4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文山州马关县咪湖河一级电站自开工建设以来,对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较为重视。施工期及运行期在污染物控制、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等方面均采取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并获得当地群众的认可,项目建设在社会影响方面得到大众的积极评价。 本次后环评认为该电站的建设及运营未使区域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电站落实原环评及批复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总体是可行和有效的,在落实本此后评价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补充措施,保证各项环保措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能确保咪湖河评价河段生态系统功能和结构的基本稳定,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可接受。 5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马关启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郭总 联系方式:13577628831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7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环评报告书纸质版内容可联系建设单位进行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