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场项目
地点: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协和村四组
建设单位: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租赁协和村四组坟湾坡废弃矿山形成的矿坑。该矿坑总占地面积17000 m2,已填埋废弃矿石占地9000 m2。未填埋区设计占地面积8000m2,设计填埋总量20万m3,计划服务15年。已填埋区占地面积约9000 m2,废渣种类为废弃矿石,属于Ⅰ类、Ⅱ类工业固废,填埋深度20~25m,填埋量约20.25万m3。已填埋区现已停止接收固体废物,计划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关闭,并进行封场覆盖处理,以减少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该堆场已于2016年10月完成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达标验收,2016年11月完成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备案,2017年1月开始填埋使用。 未填埋区主要服务范围包括太极集团生产过中产生的药渣、锅炉房产生的煤灰和脱硫石膏,并接收周边工程产生的弃土或建筑废弃物增加填埋的稳定性,不包括生活垃圾。服务对象为Ⅰ类、Ⅱ类工业固废,其中药渣、煤灰、弃土或建筑废弃物属于中性渣,脱硫石膏为碱性废渣。 公示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6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向老师
联系电话:67570721
邮箱:22635793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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