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俊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废气、废水、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东莞市俊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俊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二次扩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是由东莞市俊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的一个工业类项目,位于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社区华民路10号(北纬22°46'53.23",东经113°44'35.31")。项目扩建内容占地面积2900m2,建筑面积2900m2,年加工生产纸箱200万个。主要设备为切纸机5台、印刷机4台、开口机5台、啤机2台、钉箱机1台、打包机7台、空压机6台;项目二次扩建内容占地面积2900m2,建筑面积2900m2,年加工生产纸箱200万个。主要设备为切纸机5台、印刷机4台、开口机5台、啤机2台、钉箱机1台、装订机1台、打包机7台、空压机6台、洗板槽3个。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8年9月17日填报了建设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同日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编号为:201844190100028018;后企业因发展需要,于2018年9月进行了扩建,并委托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俊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10月30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长安分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为:东环建〔2018〕9534号。后又于2019年4月进行了二次扩建,并委托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俊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二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4月16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为:东环建〔2019〕5379号。 该项目于2019年4月开工建设,已于2019年5月建设完成,设备安装完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8.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废气、废水、噪声整体验收。废气主要为印刷废气。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通风设备运行噪声,因本项目在夜间不生产,所以夜间噪声不属于本次验收范围。废气、废水排放口如下: 印刷废气设1个排放口;员工生活污水设1个排放口。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的审批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情况 (1)废气: 项目将印刷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采用集气装置将印刷废气收集后通过“UV光解催化氧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2)废水 ①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然后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②在产生零散工业废水的车间总给水管道安装经检验合格的用水计量装置,洗版废水通过专用排水管排至零星废水收集池中,排水管、零星废水收集设施均做好防渗漏、防腐蚀措施。零星废水转运时,由有零星废水处理资质单位的专用槽车吸走,确保零星废水在暂存、转运过程不会产生泄露而污染环境。 (3)噪声 项目噪音主要是生产设备、车间通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减小噪声。 (4)其他 企业所有废气排放口已按照“便于采样、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排污口的规范化符合东莞市环境监察部门的相关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①项目将印刷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进行。该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其主要成分为总VOCs。本项目在密闭车间内,采用集气装置将印刷废气收集后通过“UV光解催化氧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气筒于不低于地面15米高空排放,且高度高出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5m以上),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 2.废水 ①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放到市政管网(1个排放口),然后经市政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②项目洗版废水收集至零星废水收集池,每隔两个月交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理,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生产设备、通风设备运行是产生的噪声,噪声级约为70~85dB(A),经减振、消声及墙体隔音处理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因本项目在夜间不生产,所以无夜间噪声检测数据。 4.总量 项目投产后外排生活污水中的CODcr、氨氮的总量均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指标,因此不分配总量控制指标;项目VOCs总量实行“2倍总量替代”后不增加区域内工业VOCs排放总量,可知本项目投产后排放的污染物总量不会超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由于本项目工业厂房为租用,且租用的工业厂房均已建成,故不存在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问题。 六、验收结论 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其地点、性质、规模和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采取的废气、废水、噪声污染物防治措施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的要求,同时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项目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格。 七、建议 (一)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设单位亦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二)完善废气处理设施操作规程和运行管理制度。 (三)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节信息公开工作。 东莞市俊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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