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盖尔瑞孚艾斯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年5月 16日,长春盖尔瑞孚艾斯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在单位召开了长春盖尔瑞孚艾斯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长春盖尔瑞孚艾斯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吉林省新普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长春盖尔瑞孚艾斯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单位人员和邀请的3名环保专家,会议组成了验收组。 会议首先对项目环保设施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检测公司对该工程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与会人员查阅了工程有关资料,经验收小组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大街5000号,长春五华实业有限公司院内,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25°14′64″,北纬43°48′45″。南侧于长春端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相邻,东侧与北京瑞金种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相邻,北侧为闲置厂房,西侧隔硅谷大街为敬博汽修和印刷机械厂。 长春盖尔瑞孚艾斯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年生产真皮方向盘套1万件。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编制完成了《长春盖尔瑞孚艾斯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3月4日取得长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的批复,长环高审(表)字[2019]019号。 本项目于2019年3月20日开工建设,2019年4月10日建成。经核实,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时期一致,未发生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78-1996)中三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南部污水处理厂,对周围地表水影响不大。 废气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利用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过滤棉处理,处理后由排风机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加工设备噪声,采用消声、减震及墙体隔音等措施处理,并经距离衰减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真皮废边角料、废过滤棉及废机油。生活垃圾用垃圾箱储存,由环卫部门直接送往开发区垃圾站统一做无害化处理;真皮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废过滤棉和废机油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保护设施达标情况 (1)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排放的各项指标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进入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地表水影响不大。 (2)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排放的各项指标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均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区标准的相关要求。 五、验收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检查,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的污染治理要求,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78-1996)中三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南部污水处理厂,对周围地表水影响不大,废气均通过有效处理方式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达标排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工业废物均得到妥善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存在环境整改污染问题,基本满足竣工验收条件,原则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2019.5.21-2019.6.5 举报电话:0431-85806668 公示地点:环评爱好者 2019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