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合(厦门)橡塑科技有限公司硅胶制品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创合(厦门)橡塑科技有限公司硅胶制品生产项目的征求意见稿等情况进行公示,使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硅胶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同安工业集中区思明园166号厂房第二层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年生产硅胶密封件1000万件、硅胶杂件100万件 项目概况:项目租用厦门台颖金刚石制品有限公司厂房作为生产场所,项目占地面积为970m2,建筑面积为970m2,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和办公室、会议室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创合(厦门)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思明园166号厂房第二层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8965807364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北京华夏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8号6层603室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10-57032989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www.huanpingbao.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3070 纸质报告书查阅途径: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查阅纸质报告书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周边居民和关注本项目的社会团体及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自行从以下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 http://www.huanpingbao.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2887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 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公众意见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项目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至6月3日。 创合(厦门)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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