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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污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委托辽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污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我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首次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利用水泥窑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污泥项目 建设单位: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灯塔市西大窑镇东大窑村 主要建设内容:水泥窑协同处置市政污泥6万t/a, 二、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化凡 联系电话:1804192983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编制单位:辽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瀚 联系电话:1394196494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及途径 纸质版提交:辽宁省灯塔市西大窑镇东大窑村 联系人:于化凡 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 201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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