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县东城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房县东城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简本)》公示,向公众提供规划概况、环境影响、环保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您可以通过信件、E-mail、电话、传真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房县东城工业园总体规划 规划位置:十堰市房县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白鹤镇解家湾村口、南至马栏河堤、西至白鹤镇孙家湾山梁,北至林场,规划总用地面积200公顷。东城工业园定位以医药、电子、汽车配件、磷化产品加工等中小企业为主。 房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委托十堰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房县东城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十堰市环境保护局审查,现拟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二、规划执行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和数据分析,本次评价认为房县东城工业园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其批复对园区的发展起到了纲领性文件的作用,总体执行情况尚可。园区的发展规模和时序与全区域规划、原环评部分一致;用地布置与规划基本相符。 但是与全区域规划、规划环评及其批复相对照,入区项目存在部分未按产业政策进行划分,产业方向不明确,产业布局较为杂乱,园区基础建设设施相对滞后,特别是雨污水管网的建设较缓慢,清洁生产审核以及环境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园区尚未按照环评要求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尚需进一步加强工业园环境监督与管理工作;园区未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区域环境质量的定期监测。 三、环境质量现状与变化趋势 (1)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质量跟踪评价分析,上一轮规划环评中园区环境空气数据均能满足相关标准。本环评报告书编制期间,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值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表明园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各因子监测值与上一轮规划环评的数据相比,基本维持在原有水平,说明园区建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通过对房县马栏河河口常规监测断面近三年历史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可知房县马栏河河口水质现状良好。马栏河东城工业园段目前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II类标准要求,根据本次跟踪评价委托的监测数据可看出,目前马栏河房县东城工业园段可以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II类标准要求。 (3)声环境 房县东城工业园各声环境功能区的昼间、夜间平均噪声值均比原环评昼间、夜间均值有所上升,并随时间的推移呈逐渐上升的趋势,但是均能达到相应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要求。噪声值呈上升这主要是随着园区逐步建成,园区内的企业不断增加以及道路设施逐步完完善造成的交通噪声影响。园区应继续坚持贯彻落实原环评声环境规划提出各项措施以控制区域噪声值,从而确保区域声环境质量。 四、区域开发建设的合理性及环境可行性 房县东城工业园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由于较为重视环保问题,切实进行了一系列环保措施,从目前的监测数据来看,区域污染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区域环境质量有了一定的好转。 因此,只有在切实把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上,逐条落实原规划、规划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发展循环经济才能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区域开发建设方有其合理性和环境可行性。 五、存在的环境问题 (1)房县东城工业园的产业布局及功能定位问题 房县东城工业园的产业布局和功能定位问题一方面由于招商引资环境的变化,产业类型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所引入的项目,有部分不属于原规划中的主导产业。另一方面是由于近年来园区内高速发展,入区企业不断增加,存在部分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企业。 (2)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 房县东城工业园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集群和产业链雏形,但生态产业链还不完善,与之相关的上、下游产品的开发和企业仍较少,另外,虽然园区内建设有污水处理厂,但是园区应逐步建设中水回用系统,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3)环境管理问题 房县东城工业园环境管理体系不完善,未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负责园区的日常环境管理。园区日常环境监测制度未完全落实,监测频次不够,园区管理层自身队伍的建设和各项硬件设施还需进一步完善。 (4)环境风险 园区内企业需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并报房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房县分局备案。 六、调整建议及对策措施 (1)产业布局调整建议:根据房县总体规划以及现有政策调整园区主导产业及布局,为园区的下一步发展奠定基础。园区应加大对未办理环评手续的企业进行清理,对已办理环评手续未验收的企业加快验收进度,确保环保手续完善,环保设施落实到位。 (2)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建议: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力度。严格按照湖北省“大气十条”制定房县东城工业园的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开展园区的大气环境督查工作。对重点污染源及特征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加强监督与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园区内污水管网应进一步完善,同时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园区各企业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确保各类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加强对企业废水排放监督管理,确保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接入污水处理厂。含第一类污染物废水必须在车间排放口达标,杜绝企业偷排、漏排行为。 (3)改善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问题建议:园区应依靠现有的规模企业,构建主导产业链,加大补链项目招商力度,各企业应加强污染物控制力度,降低能耗、物耗,提高物料回用率,引入废水资源化技术,全面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在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数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从园区现有部分企业污水排放情况调查,部分企业在节约用水、减少排污方面尚有潜力可挖。园区应制定合理的政策,鼓励企业实施中水回用。 (4)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建议:房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应当尽快按照规划环评要求,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建设环境管理机构负责房县东城工业园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议: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房县分局及园区管委会应敦促企业尽快完善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通过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对园区企业进行一次环境风险排查,进一步的建立园区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应急设施的台账。要求园区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上报管委会,园区管委会应及时掌握园区内重大危险源储存、变化情况。 七、跟踪评价总结论 对照园区总体规划、原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本次跟踪性评价采用实地勘查、走访公众、现状监测、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园区开发强度、产业布局、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质量变化、企业污染控制措施、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情况、环境承载力和公众参与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跟踪性分析与评价,得出以下结论: 房县东城工业园现状引进的产业包括生物医药、电子、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农副产品加工为主以及资源再生,与全区域规划、规划环评及其批复相对照,入区项目存在部分企业未按规划产业政策进行入驻,园区内企业布局不清晰,未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园区基础建设设施相对滞后,清洁生产审核以及环境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但是建区以来实施了一系列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区域污染问题得到了一定的控制,区域总体环境质量较好。 综上分析,房县东城工业园通过贯彻循环经济理念,进一步科学招商选商,构建生态型产业链,落实节能减排任务,进一步完善房县东城工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生态建设要求,对不符合现有政策和房县东城工业园规划的部分企业加强管控,逐步搬转,建议在无条件搬迁的情况下对企业进行转型升级。对园区“未批先建”或“未验先投”的项目进行清理。在建立健全房县东城工业园环境管理体制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区域环保基础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排放得到很好的控制,对区域及各保护目标的环境影响可进一步降低,区域环境基本能够满足功能要求,可实现房县东城工业园的可持续发展。 八、规划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房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15997826236 九、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朱工(0719-8693318)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url=]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ur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进行填写反馈。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前往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11号)查阅。 十一、公众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十二、公众提交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对项目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可下载并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或按上述联系方式(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 十三、公示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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