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境保护总公司 关于港通·丽景新城房地产开发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公示港通·丽景新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概况,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港通·丽景新城房地产开发项目位于南安市霞美镇长福村(滨江机械装备制造基地内),东临滨南九路,西临金河大道,南临长福村,北临滨江大道。为商服用地。该用地区位显要,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周边市政设施配套完善,交通便捷。项目总用地面积39965m2,总建筑面积130828.03m2。项目沿南北两侧设置多幢18层住宅,结合裙房围合形成中心庭院。项目一层为商业旺铺及部分设备用房,二层以上是住宅,地下局部设有一层地下室,平时作为地下车库及各种设备用房使用,战时作为人防地下室。 项目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下表。 表1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指标 | 单位 | | 规划总用地面积 | m2 | 39965 | 建筑占地面积 | m2 | 13147.83 | 总建筑面积 | m2 | 130828.03 | 住宅建筑面积 | m2 | 109763.96 | 商业建筑面积 | m2 | 9980.72 | 建筑密度 | % | 32.9 | 容积率 | | 3.0 | 规划户数 | 户 | 1241 | 机动车停车位 | 位 | 385 |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泉州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庄
电话:15375767285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总公司 联系人:蔡玉斌
联系电话:0591-83571287 传真:0591-8357128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①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市环保局批复。 ②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项目建设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项目规划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和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社会环境等产生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及提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认为项目建成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会有有利或不利影响;
项目施工期间和工程建成后产生的不利环境因素主要有哪些;
应该注意哪些环境问题及采取哪些环境保护措施;
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您对项目建设所受的影响有何要求;
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六、意见发表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本次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从2010年11月10日至2010年11月19日(含周末时间)。 福建省环境保护总公司 2010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