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凯麒水泥有限公司 年产10万立方米免烧空心砌块建设项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万立方米免烧空心砌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吉林省凯麒水泥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分析及结论 建筑施工期间向周围排放噪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进行控制。施工期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杜绝深夜施工噪声扰民,另外,施工场地平面布局时,应将产噪设备尽量置于远离居民的一侧,进行合理布设,减少施工噪声对民众的污染影响。 本项目在施工期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施工期是短暂的,只要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施工期的环境污染是可以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的。 2、营运期环境影响结论工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粉尘,在排尘点设置集尘罩收集粉尘,粉尘经除尘效率为95%的布袋除尘器(风量1000m3/h)处理后实行有组织排放,粉尘经高15m,内径0.3m的排气筒排出,则污染物的排放速率为0.035kg/h,排放浓度为50mg/m3,能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 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采用三级物化(LBL)法污水处理系统治理后,排放浓度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经治理后的污水通过吉林省凯麒水泥有限公司厂区自行铺设的200m下水管网后排入西侧石岭河,对受纳水体影响不大。 工程的噪声: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种设备,设备必须置于车间内且合理布局,安装减振垫,经常检修设备,车间做吸声处理,设置双层门窗,减少门窗开启的频次,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生产,并在厂界处设置绿色隔离带,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区标准。 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要及时收集,送市政垃圾处理场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吉林省凯麒水泥有限公司 地址:梨树县石岭镇东岭南路 联系人:付经理
联系电话:15843489649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spepi@163.com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34—5083852 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项目建设建议和意见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发布公告或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众参与时间:本次公众参与自2010-10-20起,2010-10-3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