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风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5月6日,东莞风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东莞风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风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金钩路10号,其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48'05.85",北纬:23°02'53.33"。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占地面积为900m2,建筑面积为900m2,总投资为1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电容器的生产,年产电容器1000万粒。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9年01月委托了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写了《东莞风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2月18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决定,同意项目建设,批复编号为:东环建﹝2019﹞2542号。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有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 (4)验收范围 东莞风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污染防治设的竣工验收,不包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验收。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再引至东莞市东城东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点焊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焊烟(以锡及其化合物表征),为无组织排放。由于点焊产生的焊烟较少,加上车间较空旷,污染物容易稀释扩散,厂界锡及其化合物浓度可以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1.0mg/m3)。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的运行噪声,产噪设备置于生产车间内,再经车间墙壁、窗户的隔声以及设备底座减振处理后使得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 本项目废切削油罐、废金属边角料和碎屑属于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可以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 2、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点焊废气为无组织排放,厂界锡及其化合物浓度可以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 3、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置于生产车间内,再经车间墙壁、窗户的隔声以及设备底座减振处理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治理设施 本项目废切削油罐、废金属边角料和碎屑属于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可以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锡及其化合物浓度可以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废切削油罐、废金属边角料和碎屑属于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东莞风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并达标排放,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五、验收结论 东莞风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各类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同意通过废气、废水和噪声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东莞风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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