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朋友们你们好: 牡丹江智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牡丹江市阳明区林枫塑料加工厂的委托,承担牡丹江市阳明区林枫塑料加工厂废旧塑料再生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现将建设项目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牡丹江市阳明区林枫塑料加工厂废旧塑料再生加工项目 (2)建设单位:牡丹江市阳明区林枫塑料加工厂 (3)建设地点:牡丹江市阳明区大庆东路10号,厂址东侧为牡丹江市裕民石油机械厂,南侧为绥滨铁路线,西侧为空地,北侧为荒山。 (4)建设内容:企业租赁空闲厂房进行建设,拟设置一座生产车间(内设一条塑料颗粒生产线及相应配套设施)、一座分拣车间、一座成品库、一座原料库(用于废旧塑料储存)、一套循环水池(二级沉淀池+清水池)、一座污泥干化池、一座办公室、一间危废暂存间、一间固废暂存间。本项目利用废旧大棚塑料薄膜和废编织袋为原料,采用熔融挤出造粒技术,生产再生颗粒,年产塑料再生颗粒5000吨,本项目厂区占地面积4698 m2,投资100万元,劳动定员为8人,年生产天数为240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h。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牡丹江市阳明区林枫塑料加工厂 联系人:王克学 联系方式:1871157456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牡丹江智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394635175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到建设单位办公地当面提交、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查。 建设单位:牡丹江市阳明区林枫塑料加工厂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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