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engweitao 于 2010-11-11 22:11 编辑
英山县大众房业有限公司英山步行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由来和必要性 英山县位于鄂东北边境,大别山南麓。地垮东经115度31分53秒至116度04分02秒,北纬30度31分00秒至31度08分58秒。北与安徽省金寨、霍山两县交界,东与岳西、太湖毗连,南与本省蕲春、浠水接壤,西与罗田相邻。县境东西宽约18.8公里,南北平均长约76.7公里。总版图面积1449平方公里。交通十分便利,318国道贯穿全境,英浠公路与宜(昌)黄(梅)高速公路连接,距京九铁路浠水站60公里、长江码头70公里、武汉天河机场100余公里。新建的武英高速直通省会武汉,全长130公里。该项目所在地位于英山县城区北郊,交通优势明显。项目建设有利条件主要有: (1)交通便利,英山县公路、铁路可以至河南、安徽,可充分的利用高速公路,铁路运输。
(2)与英山县城距离较为理想,大量物流与人流的市场与城市有一定距离,可以减少交通繁忙对城市的干扰。
(3)项目周围可以发展的用地较多,为项目以后规模的壮大,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总体而言该项目地块位置好,地势平坦,交通方便,供水、供电有保障,是建设英山县步行街建设项目的理想之地。 英山县大众房业有限公司在充分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投资9000万元在英山县温泉镇金石路与莲花路之间新建“英山县步行街建设项目”。本项目的建设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二、建设项目简述 英山县步行街建设项目是英山县大众房业有限公司建设,位于英山县金石路和莲花路,交通便捷,位置优越。计划总投资9000万元人民币. 该项目规划建设成商业融合步行街模式,该期项目以行列式布局为基础,采用“商业+商住”的设计形式,在三楼以上建设商住区,以适应交易区的商住需求。该期建筑以28层为主。根据总平面布置原则,英山县步行街可划分为两个大的分区:住宅区、商铺区。 整个项目采用组团式的规划手法,以利于今后不同商业业态的划分。项目以南北为纵向东西为横向形成两条主街、商业区内划分以棋盘街的形式规划建设。整个项目区分东西南北四个入口,分别到达商业区的1、2、3层。商业区和商住区截然分开、有专门通道直达商住区。该项目项目临318国道和武英高速、具有交通便利的优势。 项目的主干道车行道宽20m,次干道10m,可满足项目的要求。商铺区和住宅区前设置了大量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 本项目方案道路顺畅,各分区功能明确,干扰少,道路系统合理,并设计了大型的停车场。符合住宅及商铺物流项目的要求。综上所述,方案总平面设计交通流线便捷,总平面布置紧凑有效。建筑布置合理,符合商住的总平面布置原则。 三、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现状 本项目位于英山县金石路和莲花路,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四、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大气污染物: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尾气,土石方堆放、建筑材料搬运和装卸、水泥沙浆及混凝土配料搅拌作业、施工垃圾的清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道路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等。 噪声: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以及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水污染物:施工期废水主要为钻孔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废水、井下巷道掘进的井下涌水、施工区的冲洗废水、施工队伍产生的生活污水等。 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渣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二)营运期 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汽车产生的汽车尾气。 水污染物:废水主要是市场店铺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 噪声: 噪声主要是市场内经营噪声和物流汽车运输噪声。 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住宅区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商铺营业中的废包装物品。 五、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1)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运输汽车产生的汽车尾气,经大气扩散、周边绿化消减和合理疏导交通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噪声主要为商贸铺内经营噪声和物流汽车运输噪声。经距离衰减、周边绿化消减和合理疏导交通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策 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住宅区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和营业中的废包装物品。市场内设置垃圾箱若干个,采用袋装处理,由专人清扫外运到垃圾处理点,由市环卫部门送至市垃圾处理场分类统一进行处理。营业中的废包装物品集中存放后外卖。 (4)废水污染防治对策 废水主要是住宅区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新污染源中一级排放标准要求。 六、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未列入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也不属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中已被淘汰的项目,也不属于国家发改委[2005]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本项目基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七、结论 英山县步行街建设项目的建设能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发展。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对周围生态环境、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等影响较小。通过加强环境管理,逐一落实污染治理,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英山县步行街建设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2010年10月6日-11月6日),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告知或到英山县大众房业有限公司办公室查阅的方式获取本工程环评报告简本 (具体联系方式见下),同时建设单位将根据公众的意见对公示的内容中涉及的方面进行补充说明。 建设单位:英山县大众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辉 电话:13409898999 通信地址:英山县温泉镇金石路(金石酒店)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黄冈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传真:0713-8366620 地址: 黄冈市红卫花园路18号 电子邮箱:wav00@263.net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英山县工程直接或间接涉及的团体和个人。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通过在拟建工程所在地张贴公告及网上公示的方式对项目基本情况、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环评报告初步结论向公众进行介绍。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对本拟建项目有意见或提出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英山县大众房业有限公司或黄冈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