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经建设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验收合格,现对验收内容进行一下公示。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加油站在原址上进行改造,现有建筑物全部拆除,重新进行建设,所有设备设施也全部新购,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油站油罐区(位于加油岛下),建设1个容积811m3的防渗池,设置1个30m3的92#汽油单层罐,1个30m3的95#汽油单层罐,1个30m3的0#柴油单层罐,总储油量为75m3(柴油折半计算);加油站设置罩棚1座,罩棚占地面积197m2,罩棚下设置1个加油岛,3台双枪加油机,加油机采用潜油泵供油;设置1栋2层的站房,建筑面积为246m2。项目总占地面积638m2,总建筑面积761m2。
二、验收调查结果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环评登报告表及相关批复意见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到了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产。目前各项目环保措施和投资已基本落实、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三、验收结论
本项目环评手续齐全,技术资料齐全;经现场检查,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监测结果达标,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符合该项目的环评及批复要求,充分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结果,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望给予通过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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