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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双桥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庄头营东山区域A2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信息公示 承德市双桥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湖南中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庄头营东山区域A2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的编制,现报告编制工作已完,并对该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 项目概况 庄头营东山区域A2地块,于50年代至今从事活动有农业生产、粘土砖生产和居民居住,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7°57′51.76″,北纬40°54′27.47″,占地面积46893.30m2。项目西侧50m为铁路,南侧香江·卡纳溪谷一期,北侧紧邻道路,隔路为香江·卡纳溪谷二期,东侧30m为长深高速。项目周边为居住用地,无工业企业,该地块拟调整为住宅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双桥区分局出具了本地块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承环双字[2019]10号)。 二、调查内容 湖南中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对庄头营东山区域A2地块场地及周边环境进行信息采集和污染源识别,并根据国家发布的《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及本项目污染识别结果,确定本次场地调查监测方案,委托天津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取样和检测。 三、调查结果 根据调查结果,土壤中检出物浓度值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一类用地筛选值,场地达到居住用地标准,因此本场地可作为居住用地,可用来建设住宅及相应服务设施。 根据《场地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场地调查工作到该阶段结束,无需启动风险评估。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承德市双桥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人:马显坤 联系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新华路6号双桥区政府公寓楼503 联系电话:18003148789 五、场地调查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湖南中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蒲浩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152号长沙岳麓科技产业园智芯科技楼4046室 联系方式: 0731-89867333 公众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来电等方式与本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本项目场地调查工作的专业评机构进行联系或获取场地调查的详细资料,并热诚欢迎广大公众对本项目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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