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四川奥克石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万吨/年正己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1万吨/年正己烷项目(19万吨/年芳烃抽余油综合利用装置项目) 建设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石化基地 建设单位:四川奥克石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1套19万吨/年芳烃抽余油综合利用装置项目,年产10000吨正己烷、3816吨植物油抽提溶剂、28776吨90#溶剂油、21976吨120#溶剂油装置生产线。即以中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1000万吨/年炼油装置的芳烃抽余油为原料进行代加工,先进行预分馏得到C6组分、90#溶剂油和粗120#溶剂油料,分别再进入重整抽余油加氢装置的C6加氢单元和120#溶剂油加氢单元,生产正己烷、植物油抽提溶剂和120#溶剂油。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项目运营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氢反应尾气、无组织废气;废水主要是装置及地坪冲洗废水;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废催化剂;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械设备、各类泵、空压机等。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 项目营运期加氢反应不凝气经导热油炉燃烧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管理、选用密封性能良好的设备和管件、设置300m卫生防护距离等措施;废水主要为装置废水、循环冷却水、地坪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沱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械设备、各类泵等,采用消声器、设置隔声操作间等措施降噪;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催化剂(HW50)、废保护剂(HW50)、废瓷球(HW08)、设备检修废渣(HW08)、污水处理站污泥(HW08)、废活性炭(HW49)、氢气循环系统废脱硫剂(HW08)和废导热油(HW08)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在采取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能达标排放,采取的环保措施技术经济可行,不会因本项目的建设而使区域环境功能发生改变。项目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四川奥克石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隆丰镇石化北路东段718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8-83880480 环评单位: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富华南路1606号保利心语二期7栋911室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28-85216166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在地厂界5km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主要事项:本公告主要从环保角度再次征询公众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或建议,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2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式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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