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攸县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无烟煤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该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攸县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无烟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攸县峦山镇琴陂村 建设内容:按照《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总体方案》的要求,攸县人民政府依据《湖南省攸县煤矿矿业权规划》将兴隆煤矿列为株洲市攸县保留矿井。兴隆煤矿矿山开采范围和开采深度均进行了调整,平面范围由11个拐点坐标圈定,开采标高:+350m至-800m,面积为2.0271km2,矿井设计服务年限47.7a。本项目年开采能力为15万吨,矿井开采的主产品为无烟煤,副产品为煤矸石。本项目不设洗选设施,经手选废石、杂物后,产品以原煤形式销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攸县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5921788866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龙工 联系电话:0731-85535979 通讯地址:湖南省雨花区湘府东路红星商务楼1栋415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6860\wps2.jpg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doc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攸县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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