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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桫莲煤业有限公司 综合利用废旧塑料年产1万吨再生塑料颗粒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乐山市桫莲煤业有限公司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综合利用废旧塑料年产1万吨再生塑料颗粒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管理办法》,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综合利用废旧塑料年产1万吨再生塑料颗粒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乐山市桫莲煤业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乐山市五通桥区石麟镇方嘴村十组 (4)建设性质:技改 (5)建设规模:利用厂区现有闲置土地20亩,新建约3000㎡彩钢车间;购进1200型破碎机、280型塑化机、50*400型清洗机、SpcL一10/6000拉丝机、SJLZ-65-60编织机、柴油叉车以及废水、废气环保处理设备等32余台(套)主要设备设施,采用国内先进的综合利用废旧塑料生产再生塑料生产技术。形成年产1万吨再生塑料(聚乙烯、聚丙烯)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废气(非甲烷总烃)等。 废水:本项目废水包括生活废水和生活污水。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设备噪声。 固废:员工生活垃圾、不可利用塑料、杂质、废过滤网、废边角料、废包装物、污泥;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含油手套和抹布、废活性炭。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废水处理系统(采用“隔油+沉淀+板框压滤+好氧+厌氧”工艺)处理,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对项目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对有机废气,拟对热熔挤出机出口采用负压抽风,经UV光解+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后各主要噪声设备经减振、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各厂界噪声的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区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防范 项目制定风险防范措施、风险管理措施、制定风险应急预案,经过分析,本项目的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符合行业规范,选址合理,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的污染处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建设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同时公众参与表明,本项目得到公众的支持。 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工作,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在五通桥区石麟镇方嘴村10组建设是可行的。 五、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乐山市桫莲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398616766 联 系 人:雷洪宇 通信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石麟镇方嘴村十组 七、承担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 环评单位名称 | | | | | 龚玉刚(B380413601) 13881973113 | | 0951-4107621(银川) 028-65474711(成都) | |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二期11号楼6楼 | | 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二街138号蜀都中心一期2号楼2902(四川分公司办公地点) | | |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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