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轮台热电分公司灰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编制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能轮台热电分公司灰场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轮台热电分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位于轮台热电厂西北侧约4km处,距轮台县西北方向约24km,距G314约1.5km,在现灰场北侧山谷里扩建。
场址类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II类场。
建设规模及服务年限:灰场总库容87万m3,最大堆灰高度19m,按2×350MW机组贮存3年的灰渣量(含脱硫副产品)建设。
总占地面积:21.13hm2。
建设总投资:2199万元。
本次灰场扩建依托现有灰场(干灰场),在现有灰场的基础上往北侧未利用的山谷里扩建。灰场位于电厂西北侧约4km处,距轮台县西北方向约24km,地貌为低山沟谷,属于山谷型灰场,名为“拉依苏灰场”。根据可研设计及建设单位提供目前热电厂灰渣产生量估算,年产灰渣量为22.616×104t,石子煤量为1.148×104t,脱硫石膏量为4.962×104t,合计约28.726×104t/a。考虑一定余量,本次灰场扩建,最大堆灰高度约19.0m,总库容约87万m3,使用年限3年,可满足贮存3年的灰渣(含脱硫副产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需求。
二、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轮台热电分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徐冲 18599366781
评价单位: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91-2672521
三、公众意见的网络链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告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它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热心人士。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电话或邮寄信件的形式提出相关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