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鹭湖山水休闲度假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惠州白鹭湖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对《白鹭湖山水休闲度假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胜源香山居项目由惠州白鹭湖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鹭湖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惠州市汝湖镇西北部。2003年惠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完成了《白鹭湖山水休闲度假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2003年2月10日,惠州市环境保护局通过其环评审批,批复文号惠城环建 [2003]3号。 白鹭湖山水休闲度假区项目总占地329905.41m2,包含地块为BLH-1-02、BLH-1-03、BLH-10-4、BLH-1-05、BLH-1-06、BLH-1-07、BLH-1-08、BLH-1-09、BLH-1-10、BLH-1-11、BLH-3-01、BLH-3-02。 二、验收工作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完工后,惠州白鹭湖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广州恒河环保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白鹭湖山水休闲度假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成立了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专家等的验收小组。经过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建设单位在环保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白鹭湖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汝湖镇西北部 联 系 人:徐守磊 电话:0752- 279608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公示的期限为2019年6月13日~2019年7月10日(2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验收情况有宝贵意见、建议或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日后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惠州白鹭湖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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