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金瑞高科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评部门审批文件等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东莞市万联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 福建省金瑞高科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自行验收意见》(以下简称《验收意见》)。 2019年05月30日, 福建省金瑞高科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组织 福建省金瑞高科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 福建省金瑞高科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竣工验收报告编写单位(东莞市万联环保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以及验收监测单位(广东煜祺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组成,验收组审阅了《 福建省金瑞高科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验收工作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福建省金瑞高科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M2DXXX),位于东莞市黄江镇社贝村明珠一路2号后面厂房(厂址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2°55'37.65",东经114°1'40.95")。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4200m2,建筑面积6000m2,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的加工生产。 项目东面为与源印刷厂;南面分别为联晖工厂、铭鸿真空镀膜有限公司;西面为东莞市开展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北面隔明珠路为嘉纪工厂、其他工厂。 福建省金瑞高科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项目于2016年8月委托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省金瑞高科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环评报告于2016年9月13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黄江分局的审批,批文编号:东环建﹝2016﹞9960号。项目建成后总投资为100万元,年加工五金配件60万件。项目员工为6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 二、工程变动情况 1、取消CNC数控机,项目外购经CNC数控机加工后的工件,厂内无需CNC数控机加工; 2、取消砂带枪,工件进厂后手工去披锋。 项目无新增设备及污染物,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黄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2、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生产加工设备、风机、空压机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及隔振、减振等降噪措施。 3、废气 喷砂工序配套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后经过收集管道进入水池进行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 四、环保设施监测结果 1、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2、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 经监测结果可得,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的消声、降噪及隔声等措施,厂界外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的要求。 4、废气 经监测结果可得,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2、根据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项目运营期间的噪声可达标排放。 六、验收总结 1、经对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广东省环保厅粤环函[2017]1945号等相关规定,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满足其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经验收小组研究讨论,一致认为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完善监测报告、验收报告,将验收相关的资料上报环保部门。 3、加强环境管理,定期维护环保设施,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019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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