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庆源电镀有限公司扩建蚀刻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阳江市庆源电镀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8日委托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阳江市庆源电镀有限公司扩建蚀刻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9年5月30日,建设单位阳江市庆源电镀有限公司于环评爱好者论坛网站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已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阳江市庆源电镀有限公司扩建蚀刻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由来与建设内容:阳江市江城泰源电镀厂原为何兵、何勇共同合作经营,该企业占地面积约5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设有5条五金电镀生产线和1条塑胶电镀生产线(含电镀次品的退镀工艺),年电镀五金塑胶件1500万件(年电镀面积15万m2)。该企业于2013年委托深圳市环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阳江市江城泰源电镀厂年电镀五金塑胶件15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办理了环保报审手续,并于2013年11月8日取得原阳江市环境保护局江城分局《关于阳江市江城泰源电镀厂年电镀五金塑胶件15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批复》(江环建审【2013】85号),组织了验收,并于2017年12月2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1702094504508N001P。期间由于公司内部进行结构调整,将企业原有的3条五金电镀生产线(含电镀次品的退镀工艺)及相关的设备设施、部分生产厂房(占地面积为1672平方米,建筑面积1156.55平方米)由何勇独自经营,并于2019年5月8日成立了阳江市庆源电镀有限公司,经营地址不变。 为顺应市场发展,阳江市庆源电镀有限公司需扩大生产,拟投资600万元在原址建设阳江市庆源电镀有限公司扩建蚀刻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主要新增2条蚀刻生产线,放置于原生产厂房,不需新建建筑物,因此项目扩建后,厂区用地面积及建筑面积不变,占地面积为1672m2,建筑面积1156.55m2。本项目建成后拟以不锈钢、感光油墨、菲林、碳酸钠、三氯化铁、盐酸、氢氧化钠等作为原料,经过不锈钢开料、涂布、烘干、曝光、二级水洗、冷风吹、热风吹、蚀刻、三级水洗、脱膜、三级水洗、检测包装等工序,本项目投产后生产能力为年产蚀刻五金件27吨。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本项目产生环境污染的环节主要为生产车间产生的污染,产污情况见表1。 表1 产污情况汇总表 | | | | | | | 显影后的清洗废水、蚀刻后的清洗废水、脱膜后的清洗废水 | | | | | | | | |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一)大气污染控制1、酸雾 本项目新增2条蚀刻机生产线,在蚀刻工序中会使用到盐酸,会挥发盐酸雾。 本项目产生盐酸雾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碱液吸收法治理设施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如排气筒不达标准,其排放速率按外推计算结果的50%执行),盐酸雾排放浓度可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未收集到的盐酸雾为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应切实注意加强车间抽风换气措施,并给工人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不受到影响,确保盐酸雾雾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未超过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挥发性有机废气 本项目涂布、烘干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如排气筒不达标准,其排放速率按外推计算结果的50%执行),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未收集到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为无组织排放,应切实注意加强车间抽风换气措施,并给工人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以确保涂布、烘干等工序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未超过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控制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显影后的清洗废水、蚀刻后的清洗废水、脱膜后的清洗废水、盐酸雾喷淋水及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 本扩建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显影后的清洗废水、蚀刻后的清洗废水及脱膜后的清洗废水,废水经预处理后由综合废水管网收集,然后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60%回用于生产用水(回用水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 1597-2015)排放限值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最严值),40%经专管引至漠阳江西支流埠场大桥底的排污口排放(外排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新建项目(非珠三角)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较严者)。本项目废水依托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 本项目盐酸雾喷淋水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需定期补充碱性药剂及新鲜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控制 本项目对于机械噪声,首先采用选用环保低噪型设备,车间内各设备合理的布置,且设备作基础减震和密封隔声等措施;各类振动安装时均做了减震基础;厂房做隔声处理,安装隔声门窗。经治理后,可整体降低噪声15dB(A)~20dB(A)。运营期各厂界的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产生的不锈钢边角料、蚀刻次品、一般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槽液(废显影液、废蚀刻液、废退膜液),废酸桶,废油墨桶,废开油水桶,三氯化铁、碳酸钠、氢氧化钠、氯酸钠等药剂废弃包装袋,以及生活垃圾。 建设单位将一般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固体废弃物分开存放,厂区内设有固废临时堆场,建设单位对各种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堆放处理: 1、一般工业固废 1边角料:不锈钢材边角料统一堆放在指定堆放点,由供应商回收。 2蚀刻次品 蚀刻次品统一堆放在指定堆放点,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置。 3一般包装材料 一般工业固废拟堆放在厂区设置的固废暂存区,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物资机构进行收购处理。 2、危险固废 废活性炭、废槽液(废显影液、废蚀刻液、废退膜液)、废酸桶,废油墨桶,废开油水桶、三氯化铁、碳酸钠、氢氧化钠、氯酸钠等药剂废弃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存放至危险专门的危废存放间,并对暂存间实施防渗处理,均采用密闭容器进行储存和放置,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统一堆放在指定堆放点,每天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定时在垃圾堆放点消毒、杀灭害虫,使其不对工作人员造成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经上述处理后,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建设单位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和安全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阳江市庆源电镀有限公司位于阳江市江城区环保工业一路6号,本项目用地性质符合当地规划要求。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稳定达标排放。因此,从环境影响评价的角度考虑,项目可行。 五、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相关资料的联系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可在本公示发布日起10日内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其他相关信息。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阳江市庆源电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勇 联系电话:13926386775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兴华 联系电话:13705273191 电子邮箱:357096067@qq.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荷花池南街69号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八、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环评单位: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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