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佳晟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一期)废气、废水、 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东莞佳晟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东莞佳晟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一期)废气、废水、噪声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是由东莞佳晟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的一个工业类项目,位于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社区麒麟路20 号4楼A区(北纬22°47'53.32",东经113°45'31.17")。 项目建成后占地面积1300m2,建筑面积1300m2,年加工生产热转印花膜30万平方米、水转印电子塑胶外壳50万个,主要设备为:凹版印刷机2台、热转印机20台、水转印机1台(配1个清水槽,尺寸为10m×1.0m×1.5m)、水帘柜1台(尺寸为2m×1.8m×2m,配套喷枪2支)、分切机1台、品检机2台、冲压机1台、烤箱2台、烘烤拉1条、清洗槽1个(配套蓄水池2个,尺寸为2m×0.9m×0.5m)、空压机2台等。注:项目已审批的注塑机(2台)、混料机(1台)、自动车床(1台)、快走丝(1台)、铣床(1台)、火花机(1台)目前尚未安装使用,若正式安装投入使用,我司会及时上报贵司重新申请验收手续办理。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佳晟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佳晟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10月16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编号为:东环建〔2017〕10237号。 该项目内容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已于2018年12月建设完成,设备安装完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内容总投资100,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占总投资的2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一期)废气、废水、噪声整体验收,固体废物不属于本项目验收范围。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废水主要为水转印机废水、清洗废水、水帘柜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通风设备运行噪声。废气、废水排放口如下: 有机废气共1个排放口; 水转印机废水平均每两个月更换一次,年更换量为72t/a;清洗废水平均每月更换2次,年更换量为34.56t/a;水帘柜废水约每4个月更换一次,年更换量为5.4t/a。水转印机废水、清洗废水、水帘柜废水经收集后由管道引入到一楼废水收集桶进行周转给有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理,不外排,每月周转一次,故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与排放。 员工生活污水设1个排放口。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的审批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情况 ⑴废气 ①项目印刷、烘干和热转印工序过程中使用水性油墨和热熔胶会挥发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总VOCs。采用集气装置将有机废气收集后与喷漆、烘烤工序共用一套“UV光解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管道引至高空排放。 ②项目使用油漆进行喷漆、使用天那水进行清洗喷枪的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其主要成份为苯、甲苯、二甲苯、总VOCs。项目把喷漆、烘烤工序设置密封车间内,并在通风换气系统出风口处将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与印刷、烘干和热转印工序共用一套“UV光解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管道引至高空排放。 ⑵废水 水转印机废水平均每两个月更换一次,年更换量为72t/a;清洗废水平均每月更换2次,年更换量为34.56t/a;水帘柜废水约每4个月更换一次,年更换量为5.4t/a;水转印机废水、清洗废水、水帘柜废水经收集后由管道引入到一楼废水收集桶进行周转给有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理,不外排,每月周转一次。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然后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⑶噪声 项目噪音主要是生产设备、车间通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减小噪声。 ⑷其他 企业所有废气排放口已按照“便于采样、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排污口的规范化符合东莞市环境监察部门的相关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①项目印刷、烘干和热转印工序过程中使用水性油墨和热熔胶会挥发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总VOCs。采用集气装置将有机废气收集后与喷漆、烘烤工序共用一套“UV光解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管道引至高空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第Ⅱ时段排放标准。 ②项目使用油漆进行喷漆、使用天那水进行清洗喷枪的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其主要成份为苯、甲苯、二甲苯、总VOCs。项目把喷漆、烘烤工序设置密封车间内,并在通风换气系统出风口处将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与印刷、烘干和热转印工序共用一套“UV光解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管道引至高空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限值,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 水转印机废水平均每两个月更换一次,年更换量为72t/a;清洗废水平均每月更换2次,年更换量为34.56t/a;水帘柜废水约每4个月更换一次,年更换量为5.4t/a;水转印机废水、清洗废水、水帘柜废水经收集后由管道引入到一楼废水收集桶进行周转给有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理,不外排,每月周转一次。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放到市政管网(1个排放口),经市政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生产设备、通风设备运行是产生的噪声,噪声级约为75~90dB(A),经减振、消声及墙体隔音处理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总量 项目建成后外排生活污水中的CODcr、氨氮的总量均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指标,因此不分配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不含SO2、NOx,因此不需分配总量控制指标;VOCs的排放量满足本项目申请的VOCs总量控制指标:0.02944吨/年。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由于本项目工业厂房为租用,且租用的工业厂房均已建成,故不存在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问题。 六、验收结论 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其地点、性质、规模和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内容采取的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的要求,同时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项目(一期)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验收合格。 七、建议 (一)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设单位亦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二)完善废气处理设施操作规程和运行管理制度。 (三)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节信息公开工作。 (四)项目已审批的注塑机、混料机、自动车床、快走丝、铣床、火花机目前尚未安装使用,若正式安装投入使用,我司会及时上报贵司重新申请验收手续办理。 东莞佳晟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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