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宏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陕西宏祥喷漆车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我单位委托环评单位完成了《陕西宏祥喷漆车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本次环评的初步结论向社会进行公示,广大公众可按下列联系方式了解相关环评内容,并按以下途径发表对本项目环评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及污染物防治措施 项目名称:陕西宏祥喷漆车间项目 建设内容:自建200m2喷漆车间一间,购买固定式环保设备喷漆房一间。生产产品为货厢、野营房等。生产工艺主要是货厢、野营房等金属结构的喷漆,不含其它表面处理,项目建成后可形成每年进行1000台货厢、野营房的喷漆工作。 污染物防治措施: (1)废气:喷漆、烘干废气经“湿式水帘柜+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减少无组织废气的影响。 (2)废水:项目湿式水帘柜除漆雾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吉兴达厂区化粪池处理(10m3),项目区污水管网铺设到达前,由当地村民清掏肥田,污水管网铺设到达后,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692-2015)A级标准后排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泾河新城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生产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并进行合理设计和布置,以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桶(油漆桶、稀释剂桶)、漆渣、除漆雾废水、废活性炭及废灯管、废机油等均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理。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确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项目须经环保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在投入使用后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修保养,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项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陕西易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六路南三环辅道32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9-68958008 建设单位名称:陕西宏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18591912288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询对象范围主要为项目地周围村庄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或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邮箱电话进行反馈,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示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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