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练江河一片区内洛驻郑成品油管道改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驻马店市练江河一片区内洛驻郑成品油管道改迁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练江河一片区内洛驻郑成品油管道改迁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河南输油管理处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铜山大道-汝河大道 主要建设规模: (1)改线段总长度约1411.6m。管线采用Φ273.1×6.4,L360M 直缝电阻焊钢管,管材标准执行《石油天然气工业 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GB/T 9711-2011,设计压力6.4MPa; (2)与改线段同沟敷设伴行通讯光缆; (3)输油管道采用3PE加强级防腐; (4)改线段内原输油管道内油品回收,原管道清洗、拆除、运输。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因子、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 (2)正式工作阶段: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 (2)预测和分析项目投入使用后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风险环境的影响; (3)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4)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5)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收集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6)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环评工作的第一次公示,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公开环评报告书简本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以下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河南输油管理处 联 系 人:吴振 联系电话:15515165211 通讯地址:郑州市管城区石化路2号 六、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齐工 联系电话:0371-86038288 电子信箱:shouchuang999@126.com 通讯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一大街171号506—1 七、公示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河南输油管理处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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